本报讯(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程娟)两村民因琐事产生争执,其中一人在争执中突发疾病死亡,导致两户近邻关系破裂。近日,在湖北省枣阳市检察院检察官和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赔偿谅解、握手言和,这场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
老张和老王是同村村民,两家的稻田相邻,但没有明显的分界线。2024年9月的一天,双方为收割机是否越界收割开始争执,争执很快升级并发生了肢体接触,后老张突然倒地昏迷,经抢救无效不幸逝世。
司法鉴定显示,老张的死亡原因为重度冠心病,上述纠纷与损伤、死亡之间为轻微因果关系,参与度为10%。因此,在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老王后,枣阳市检察院认为,老王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不符合逮捕条件。
承办检察官介绍,该案中,老张家属情绪比较激动,认为老王的行为直接导致老张死亡,要求老王给予高额赔偿,但老王认为自己的行为与老张的死亡结果之间关联度不大,对老张家属的赔偿要求难以接受。双方在赔偿数额上陷入僵局,势不两立。
“双方系邻里关系,还是远亲,且死者妻子身患癌症长期服药,家庭生活非常困难。”承办检察官调查双方情况后认为,本案存在化解矛盾的基础。今年3月7日,经过分析研判,承办检察官将案件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启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控告申诉检察部收到该案件后,根据全市部署的“枫桥经验”试点工作安排,立即启动检地联调工作机制,于3月8日向双方当事人所在的枣阳市某镇综治中心发出风险提示函,督促镇、村两级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因在赔偿金额等事项上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两次调解均未成功。
枣阳市检察院没有气馁,再次成立了由包案院领导、承办检察官、控申部门人员组成的矛盾化解专班,实地走访村民,全面了解双方家庭情况和前期调解情况。经与当地综治中心沟通,检地双方认为双方尚未达成和解有两个关键原因:其一是老张家属认为老王应按含死亡赔偿金标准进行赔偿,对赔偿金的期望值过高;其二是老王认为死亡结果与其行为关联度不大,自己已70多岁且家庭条件不好,赔偿能力有限。为此,化解专班持续对接镇、村调解组织,在充分研判后共同制定了调解方案。
化解专班与当地调解员多次前往老张家中,耐心地向老张家属分析,根据司法鉴定结果,按照含死亡赔偿金的标准要求赔偿注定难以获得法律支持,引导其理性看待该案件的过程及结果。
经过多轮释法说理和矛盾疏导,老张家属同意适当降低赔偿要求,老王也认识到自己存在一定过错,愿意赔偿老张家属。近日,在检地联合见证下,两方达成赔偿谅解协议、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