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陈曌)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开展“诉判不一”案件质量专项评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评查开始前,该院负责评查的院领导向受邀人民监督员介绍了评查工作的重点内容、评查流程、标准依据及保密事项等,并详细解读《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便于人民监督员深入了解和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据了解,评查创新采用“面对面”监督+“答辩式”评查的方式,由案件承办检察官逐一汇报被评查案件提起公诉情况和裁判情况,并从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相近似罪名的区分及定罪量刑的认识分歧等方面剖析案件出现“诉判不一”情况的原因,并现场解答人民监督员提出的问题。人民监督员以评查员的身份,从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质量、办案效果等方面,面对面向承办检察官反馈评查意见,并就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提高检察官履职水平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悉,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不断优化案件质量评查方式方法,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同时坚持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凝聚内外监督合力,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