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杰 通讯员杨莹 罗公俭)近日,随着浙江省宁海县政府发布《关于实施内河流域禁渔制度的通告》,全县18条主要内河进入为期三个月的春季禁渔期。这项全国县域首创的内河流域禁渔制度,源自宁海县检察院与宁海县人大常委会历时四年的协同治理——从2024年拆除2座拦水坝到推动省级部门批复禁渔政策,这场“检察+人大”的生态保卫战,让乾隆年间列为贡品的凫溪香鱼重现清流。
在浙江宁海,悠悠凫溪滋养着一方土地,也孕育出一种传奇鱼类——凫溪香鱼。“何事秋风鲈鲶尾,芳鳞三寸是香鱼。”相传,乾隆皇帝下江南时,途经凫溪,恰逢有人炙烤香鱼,他品尝后对香鱼赞不绝口,当即定为贡品。然而,时过境迁,水库和拦水坝的建设、非法与无序捕捞让香鱼陷入了生存危机。
2024年1月,宁海县检察院接到该县人大代表关于实施县域内主要河流休渔管理、加强淡水渔业资源保护的建议后,与该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组建联动监督组并召开联席会议。会上,承办检察官指出拆除拦水坝对恢复鱼类洄游、改善生态的意义后,相关职能部门高效完成整改,拆除2座拦水坝。同年8月,该院联动监督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实地勘查,走访当地干部群众,了解河流治理、堰坝设置、鱼类资源保护的实际情况,形成报告。
为解决县域内河流域相关禁渔制度空白的问题,联动监督组广泛征集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村民代表等意见,并组织专家学者、渔业从业者等多次深入论证禁渔期设置的空间和时间范围等问题,推动设立宁海县域内首个内河流域禁渔制度。
2025年1月26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作出了同意在宁海县实施禁渔期管理制度的批复。2月20日,宁海县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内河流域禁渔制度的通告,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县域内18条主要内河流域开放性水域实施禁渔制度,禁止任何形式的渔业捕捞行为(娱乐性游钓除外)。
据悉,自2021年8月宁海县检察院与该县人大常委会启动联动监督机制以来,已经联动开展了生鲜灯问题整改、古树名木保护、消防安全等专项监督,推动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动态联动、深度融合,合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