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检察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2025年第一季度见义勇为勇士榜名单
· 会签检校合作框架协议
· 出台意见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 抓住理赔漏洞,骗取高额赔偿
· 深挖彻查,不让“恶之花”野蛮生长
· 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3月3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抓住理赔漏洞,骗取高额赔偿
兰州七里河:办案同时助物流企业及时堵漏
南茂林 程帆

  本报讯(记者南茂林 通讯员程帆)“我们在公司内部开展了自查自纠、廉政与法治教育等工作,并建立健全实名收寄与验视制度、加强理赔审核监管,公司的运营管理制度也进行了完善,从源头堵上了漏洞。”近日,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检察院对某物流公司进行回访,该物流公司负责人介绍道。

  2022年5月至2024年3月,马某某担任某物流公司运营主管。因熟悉物流行业的寄递件运输破损理赔机制,工作期间,马某某伙同妻子杨某及同公司员工潘某某、郭某某从网上购买低价酒品,到货后通过故意损坏邮递物品,伪造交易记录、虚开高额发票以伪造价值证明等方式,先后29次骗取物流公司高额理赔金11万余元。杨某与子公司同事赵某某明知马某某实施诈骗犯罪,仍为马某某提供银行卡帮助转账。

  案发后,2024年6月,公安机关以马某某、杨某、潘某某、郭某某、赵某某涉嫌诈骗罪移送七里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鉴于潘某某等3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经公开听证,七里河区检察院对潘某某等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审查证据、指控犯罪的同时,七里河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涉案财物追缴工作,向犯罪嫌疑人详细阐释认罪认罚从宽等法律制度,马某某、杨某、潘某某、郭某某已退赔了物流公司全部经济损失。在办案过程中,该院检察官走访了物流公司,发现该公司存在权力制约失衡、监管机制缺失,特别是关键岗位监控、快递破损及理赔申请未按规定严格审核等问题。2024年7月,该院依法向物流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同年8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9月,该院检察官走进涉案物流公司,为该公司员工开展专题法治宣讲,助力企业防范风险、规范经营。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