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河南省淮滨县检察院检察官对盗窃案当事人梅某开展回访。
春日的阳光洒满大地,微风轻拂,猫爪草的花儿悄然绽放。3月20日,记者跟随河南省淮滨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三空桥乡,对一起盗窃案的当事人梅某开展回访。
刚到村头,记者便看到梅某在黄色的猫爪草花海中忙碌着。看到检察官,梅某放下手中的农具,感激地对检察官说:“要不是有你们的帮助,我哪能有现在这份工作!现在想想,那天晚上我真是鬼迷心窍了。”
梅某告诉记者,2024年10月5日,他得知儿子生病了,加上家里没钱买猫爪草种子,心里又急又难受,就开始借酒消愁。喝酒后,梅某动起了歪心思,当天晚上撬开了同村村民刘某的仓库,偷走了30袋猫爪草种子,价值约8.4万元。
“第二天酒醒后我就后悔了,想把种子还回去,但仓库附近人来人往,我一直没找到机会。”梅某说。2024年10月8日,得知刘某报了警,梅某便主动联系刘某归还了种子,并前往派出所自首。2024年11月,该案被移送淮滨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案卷后,检察官发现了梅某的困境。原来,梅某与妻子离婚后独自抚养两个儿子,大儿子因病一直在家休养,家庭经济压力很大。村委会和邻居们也反映,梅某为人老实,之前从未有过不良行为。
考虑到梅某系临时起意,主观恶性较小,且主动投案、退赃,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淮滨县检察院在委托社区矫正部门评估后,认为梅某符合社区矫正条件,遂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2024年12月,淮滨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盗窃罪判处梅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
“为了帮助梅某真正走出困境,我们主动联系村委会,协调当地一家猫爪草种植专业合作社,为梅某提供了一份田间管理的工作。”检察官告诉记者。
“现在我每天都有收入,还能跟着技术员学种植技术。明年我打算自己种两亩猫爪草,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梅某笑着向检察官讲述了自己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