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健 通讯员郑燕飞)3月18日至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生明一行到江西调研,考察该省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质效管理平台,实地调研景德镇市陶瓷文化遗产和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景德镇市珠山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江西省检察院、景德镇市检察院、景德镇市公安局珠山分局召开调研座谈会。
苗生明强调,要认真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研究指导,防止“一味从宽”或“片面从严”。充分考虑不同犯罪类型、形态对“宽”与“严”的要求,做实“三个善于”,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惩防并举,实现刑罚的公正性、及时性、有效性。严格把握审查逮捕功能定位、起诉法定标准,依法准确规范适用不起诉。
苗生明要求,要深刻领会“一取消三不再”精神要义,引导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一体推进“三个管理”,加强案件评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探索信息化智能化手段辅助管理,将“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
苗生明强调,要坚持高质效办案与高质效监督并重,加强基本能力建设,夯实刑事检察工作基础。抓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为完善刑事诉讼立法提供有力支撑。提升检察官案件审查能力、文书制作质量、出庭公诉水平。加强刑事检察队伍建设,更好履行职责使命。
江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参加调研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