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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3月1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莘晓静:握紧异地帮教接力棒
刘立新 吴占京

  

  

  

  姓 名 莘晓静

  单 位 河南省栾川县检察院

  职 务 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人

  关键词 帮教不断档

  “职高毕业后我在一家企业实习,现在已经正式在这里工作了。”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河南省栾川县检察院检察官莘晓静,小勇(化名)高兴地说。

  2023年2月28日,莘晓静收到一封来自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检察院的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委托函,考察对象是栾川籍职业高中学生小勇。2022年8月,小勇到周口市玩耍期间受朋友教唆实施盗窃,后于2023年1月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审查起诉中,检察机关考虑到小勇系未成年人,案发后真诚悔罪,于2023年2月26日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6个月。

  考虑到小勇家人全部居住在栾川,在川汇区无固定住所,无法进行有效监护,川汇区检察院向栾川县检察院发函,希望小勇能在“家门口”接受帮教。

  为确保观护帮教不断档,莘晓静迅速熟悉案情和小勇的基本情况,积极开展监督考察工作。随后,两地检察机关签订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教育协议书,启动对小勇的附条件不起诉异地考察帮教工作。莘晓静还根据小勇的性格特征、生活状况等,为其制定考察帮教方案。

  为保障考察帮教效果,莘晓静委托司法社工对小勇开展教育劝诫和法治教育。她还对小勇父母进行了亲职教育,督促其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教,预防再次犯罪。

  2023年8月27日,考察期满,栾川县检察院根据小勇的表现向川汇区检察院提供了综合考察报告;8月28日,川汇区检察院对小勇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2023年9月,在莘晓静的帮助下,小勇重新走进校园,继续完成学业。

  (本报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吴占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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