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与妻子杜某在网络交友软件上相识,3个月后便“闪婚”。婚后不久杜某怀孕,但何某不顾家庭和有孕在身的妻子,沉迷于吃喝玩乐,挥霍完家里积蓄后,又把目光放在妻子及其娘家人身上,谎称自己做生意需要资金。他伪造合同、收据,自编自导冒充甲方公司,先后骗取妻子和岳父母80余万元,进而继续挥霍,直至事情败露,被岳父母扭送到公安机关。何某终因犯诈骗罪被判刑。
辽宁省抚顺市检察院在办理这起案件期间,杜某提出欲与何某离婚,何某表示同意,但因何某被羁押在看守所且处于刑事诉讼期间,不便办理离婚手续。该院办案检察官王超充分听取杜某的诉求,考虑到本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征得同意后,走访民政部门,最终帮助杜某与何某完成协议离婚。
婚姻应该建立在相互尊重、信任和扶持的基础上。广大女性在婚恋和家庭关系中要保持警惕,在涉及钱财问题上要理性思考,不轻信他人的谎言和承诺。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加大对婚姻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婚姻关系的纯洁和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