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版:声音周刊·关注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为职技校学子量身定制普法方案
· 把群众“心上事”当作“上心事”
· 依法打击高速公路逃费违法行为
· 生态环境修复支撑农业绿色发展
· 把民生关切作为公益诉讼发力点
· 让非遗绽放新光彩
· 肆意繁殖的“水葫芦”不见了
· 【公告】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3月0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肆意繁殖的“水葫芦”不见了
河南上蔡:“人大代表+公益诉讼”助推流域生态综合整治
刘立新 侯懿珈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侯懿珈)“水葫芦清理一半的时候就有小鱼出现了,现在钓鱼的人更多了。”日前,河南省上蔡县检察院检察官前往该县东环城路刘楼桥附近水域开展“回头看”,附近居民对检察官说起河道整改后的变化。

  去年9月,上蔡县检察院收到驻马店市人大代表田鲜丽提供的线索,反映辖区东环城路附近水域有大片绿色植物覆盖在水面上,疑似外来入侵物种水葫芦。

  经该院检察官实地勘察,发现东环城路刘楼桥附近水域覆盖了一片“浓厚”的绿,长度达一公里。后该县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有关人员现场提取植物样本,与各类植物图片特征、生长习性等对比分析,确认该植物为外来入侵生物凤眼莲,俗称水葫芦。

  水葫芦繁殖能力极其旺盛,若任由其野蛮生长,既破坏水生生态系统,威胁本地生物多样性,还会污染水质。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上蔡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刘楼桥附近水域进行清理整治和防护管理,恢复河流生态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单位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借助专业机械,对该水域水葫芦进行集中清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共清理繁衍水葫芦的水域4.8平方公里。行政机关加强对县域内水域的日常巡查,全面排查水葫芦的分布情况,定期安排专人对河道展开日常巡查管护,开展水葫芦防除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治意识。

  为跟进水葫芦整改情况效果,日前,上蔡县检察院检察官邀请田鲜丽一起到现场查看整改情况,河面漂浮的水葫芦已经全部清空,河道畅通、水质变好,恢复了往日的清澈。

  “案件反映了民心民意,作为案件办理的见证者,公益诉讼推动了河道的综合治理,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在“回头看”现场,田鲜丽为检察机关点赞。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