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侯懿珈)“水葫芦清理一半的时候就有小鱼出现了,现在钓鱼的人更多了。”日前,河南省上蔡县检察院检察官前往该县东环城路刘楼桥附近水域开展“回头看”,附近居民对检察官说起河道整改后的变化。
去年9月,上蔡县检察院收到驻马店市人大代表田鲜丽提供的线索,反映辖区东环城路附近水域有大片绿色植物覆盖在水面上,疑似外来入侵物种水葫芦。
经该院检察官实地勘察,发现东环城路刘楼桥附近水域覆盖了一片“浓厚”的绿,长度达一公里。后该县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有关人员现场提取植物样本,与各类植物图片特征、生长习性等对比分析,确认该植物为外来入侵生物凤眼莲,俗称水葫芦。
水葫芦繁殖能力极其旺盛,若任由其野蛮生长,既破坏水生生态系统,威胁本地生物多样性,还会污染水质。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上蔡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刘楼桥附近水域进行清理整治和防护管理,恢复河流生态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单位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借助专业机械,对该水域水葫芦进行集中清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共清理繁衍水葫芦的水域4.8平方公里。行政机关加强对县域内水域的日常巡查,全面排查水葫芦的分布情况,定期安排专人对河道展开日常巡查管护,开展水葫芦防除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治意识。
为跟进水葫芦整改情况效果,日前,上蔡县检察院检察官邀请田鲜丽一起到现场查看整改情况,河面漂浮的水葫芦已经全部清空,河道畅通、水质变好,恢复了往日的清澈。
“案件反映了民心民意,作为案件办理的见证者,公益诉讼推动了河道的综合治理,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在“回头看”现场,田鲜丽为检察机关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