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把握检察工作发展的内在规律,深刻领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明晰履职导向为监督办案“聚焦”,推动贵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要恪守严格依法这个“边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牢记法定职责,恪守履职边界,做到检察权既不让渡也不扩张,既不缺位也不越位。民事支持起诉要紧扣支持定位、坚持必要原则,保障特定群体依法享有和行使诉权;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要准确把握“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依法开展监督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公益诉讼要以“可诉性”为标准恪守检察公益诉讼履职边界。
二要坚持高质效办案这个“核心”。最高检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找准了检察履职的基本方向,瞄准了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症结所在。要把高质效理念贯穿贵州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准确把握“三个善于”要求,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三要统筹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这对“关系”。没有合理的数量做基础,质量就没有依托;没有过硬的质量,数量就没有价值。要坚持数量和质量“两手抓”“两手硬”,既要在办案质量上追求更高标准,严格依法、实事求是,不搞数据“冲动”,不违背客观司法规律,也要在办案数量上保持总体平稳,以一定的“量”体现更好的“质”,全方位展示检察工作成效。
四要紧盯诉讼活动监督这个“重心”。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是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的工作重心所在,但在实践中诉讼活动监督针对性不强、深度不够、力度不足等问题仍比较突出。要聚焦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深层次、实质性违法问题的监督,确保案件处理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更好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