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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3月0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想打假官司套公积金?没门!
河南栾川:大数据赋能民事生效裁判监督
刘立新 吴占京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吴占京)“本想打假官司把住房公积金套出来,解决自己的信用卡还款问题,没想到,谎言还是被检察院拆穿了。”近日,在河南省栾川县检察院的监督下,刘某退回了通过虚假诉讼套取的住房公积金4万元。

  更令刘某意想不到的是,识破假官司的最大“功臣”是该院研发的民事检察大数据监督模型。该模型可以根据设置数据筛选指标,让大数据对虚假诉讼行为进行精准“画像”,在大数据的碰撞筛查下,发现虚假诉讼线索,为民事检察监督明确主攻方向。

  2024年6月,栾川县检察院用虚假诉讼套取住房公积金法律监督模型筛查线索时发现,某企业员工刘某在2019年至2020年间,先后两次因民间借贷被人诉至法院,均因未按时履行法院裁判,被法院以划拨住房公积金的方式强制执行。两起案件的基本案情、诉讼过程、执行结果几乎完全相同,诉讼金额也非常相近,且当事人提起诉讼后,法院均在短时间内通过调解结案,缺乏对抗性,存在虚假诉讼嫌疑。

  该院民事检察部门随即依法开展调查。经查,两起案件的原告分别是罗某、张某,二人系夫妻。2019年,刘某因过度消费“刷爆”了信用卡,在找人帮忙还信用卡时了解到,可通过虚假诉讼套取住房公积金。刘某经人介绍找到罗某,向其出具了一张2.4万元的假借条,虚构了民间借贷关系,二人再进行虚假诉讼。2019年5月,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刘某的2.4万元住房公积金被划拨给罗某,罗某收取“中介费”8000余元。2020年8月,刘某如法炮制,与张某虚构民间借贷关系套取住房公积金1.6万元,张某也从中收取“中介费”8000余元。

  2024年9月,栾川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同月,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对刘某、罗某、张某涉嫌虚假诉讼罪一案立案监督。11月7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对三人立案侦查,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日前,法院采纳该院检察建议,对两起案件错误判决作出纠正,并对三人的虚假诉讼行为进行司法训诫,要求刘某退回套取的住房公积金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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