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扎实开展各项监督行动,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创建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一个‘护’字提振了企业发展的信心,一系列护企举措也温暖了我们企业家的心。”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五征集团董事长姜卫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自2024年以来,山东省五莲县检察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依法履职,多措并举,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把脉会诊精准施策
“我们将以此次签约仪式为契机,坚持依法治企,建设廉洁工程。”2024年4月,五莲县检察院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潍宿高铁站前四标项目部共同举行“检企共建”签约仪式,该项目部党支部书记刘环环说道。
据悉,随着京沪高铁二通道、青岛西连接线、日照连接线的开建,五莲县将全面迈进高铁时代。五莲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围绕党建引领、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主动问计问需,认真听取高铁项目建设中的法治需求,依法履职,以案释法,将法治安全警示教育课堂开到项目建设一线,助力打造安全、廉洁项目。
该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专门部署相关工作,开展“千企问需”活动,走访辖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企业家代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具体行动实施方案,邀请县工商联、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企业家代表等开展专题座谈会,听取各界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平等保护工作落地落实。
检企共建聚合力,法治护航助发展。2024年以来,该院共开展“1+1”好支部共建活动4次,送法进企业11场,征求意见建议12条,发放普法宣传册1600余份,为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清除“内鬼”追赃挽损
“感谢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帮助我们清除企业‘内鬼’,挽回了损失。”近日,五莲县某公司经理李某向五莲县检察院检察官连连道谢。
该公司是一家新能源科技公司,平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废料(废料分为大平板料、小平板料、变形料),并定期对外招标售卖。张某系某公司废品仓库管理员,主要负责废料保管及对外发货业务。2021年3月以来,为牟取个人利益,张某利用其担任仓库管理员的便利,为与公司有废料收购业务往来的王某等人提供帮助,将价格较高的平板料掺入变形料中,让王某等人以变形料的低价格与公司结算。其间,张某非法收受王某等人4万余元好处费,该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案发后,张某主动承认上述受贿事实,并上交全部违法所得,鉴于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轻微。2024年4月,该院依法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高检部署的14项重点工作中就包括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民营企业的内部腐败,不仅损害企业利益,严重蛀蚀企业健康发展。”承办检察官介绍,案子办结后,该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积极开展打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专项行动,加强辖区企业职工犯罪预防教育,依法审查企业内部人员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6件8人,追赃挽损超千万元,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筑牢法治屏障。
强化联动合力护企
“检察机关不停步于个案办理,还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多次召开联席会议,梳理发现类案监督线索10余件,成案1件,有效监督了此类涉企行政处罚案件。”2024年4月,参加完公开听证会的五莲县人大代表对该县检察院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的工作表示肯定。
2023年4月,五莲县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收到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因是该公司非法占用耕地硬化路面,面临百万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3月,该院到企业走访调研时,郑某对该行政处罚事实和依据有异议,请求检察机关予以监督。受案后,办案检察官重点围绕违法行为主体、非法占用土地的性质等进行实地现场调查核实,并走访村民了解情况。
同年4月,该院就本案召开检察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县人大代表等参加,在对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案涉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随后,该院向案涉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该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撤销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外,该院认真开展涉企刑事案件“挂案”清理专项行动、“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等“小专项”行动,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定期开展研判会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民营企业管理漏洞和经营不规范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有效保护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