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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2月0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将“三个善于”融入履职办案全过程
马国财 刘东娜 姚晓滨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最高检党组提出“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这是进一步提升检察履职办案质效,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的有效途径。法律事实是由证据证明的,只有符合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达到确实、充分,才能做到案件事实清楚。司法实践中,每个案件都有各自的不同情况,有的事实证据错综复杂,有的法律界定存在差异,有的法理情交织难辨……并不是每一个案件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都能顺利地发现事实真相,有的看似小案案情简单,但准确定性却很难,需要办案人员缜密地分析案件事实和情节,这就要求司法办案人员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法律关系,才能正确地适用法律。

  “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就是要准确把握案件实质,抓住案件中的主要问题,最大限度还原事实真相,最大限度接近客观事实。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是厘清法律关系、适用法律办理案件的前提和基础。只有从全案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案件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精准查找对案件定性处理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法律事实,才能避免办案中出现因为法律事实认识错误而导致法律条文适用错误的问题。

  “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是对检察办案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前提和基础。司法实践中,无论是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还是立案监督、审判监督等诉讼活动,最为重要的是找准统领法律事实的实质法律关系,作出精准判断,作出准确认定。在证据审查中,对于法律事实、客观事实以及融于其中的各种复杂法律关系,检察人员办案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照法律程序推断确认。只有证据确实、充分,才能确保案件事实清楚,才能精准把握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正确适用法律。反之,案件事实不清楚,适用法律就难以准确,这是检察履职办案中必须重点防范的问题。

  “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不仅包括找准具体的法律条文,还包括领悟蕴含于其中的法治精神,即“以法律为准绳”正确适用法律,这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关键所在。检察履职办案中,既要对照具体条文研判拟适用法条是否正确,也要对照原则规定研判内在价值判断是否一致。由于时代在飞速发展,案件类型也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而法律规定是相对稳定的,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这就需要检察办案人员办案理念与时俱进,注重追溯立法原意,把握立法精神,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既要按照法律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办案,不偏离法律条文的立法本意,又不能机械司法、就案办案,要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准确适用法律,才能确保案件处理结果与法律内在精神一致,与新时代法治精神相契合。

  新时代检察人员应当把握时代背景积极作为、敢于担当,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既要依法办案、依规办事,又要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展现司法的温度和法治的善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确保案件处理结果与法律内在精神一致。

  “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司法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新时代司法公平正义的有效保障。办案实践证明,案件办理效果如何,要由人民来评判,将心比心,只有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如何确保案件办理取得最佳效果?这要求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基础上统筹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既追求法律效果得以实现,又追求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实现。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对如何办理轻伤害案件给予明确指导,对于一些因邻里纠纷、偶发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办案中要特别注重矛盾化解,充分发挥刑事和解、认罪认罚从宽、司法救助等制度的融合作用,积极促进矛盾化解、修复社会关系,准确把握好法理情,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对主观恶性大、情节恶劣的,依法从严处理。检察办案结果只有符合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正义感,才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精通法理情是检察官必备的基本素质。在办理案件中,如果就案论案、硬搬法条,就会导致裁判结果、司法决定背离天理人情,甚至出现案件处理结果明显违背社会公众基本认知、朴素正义观的情况。“三个善于”就是推动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因此,办案人员要在办案中探寻法学原理和司法规律,以情感人,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有机统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确保案件处理结论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作者单位: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绥中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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