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版:政和周刊·视线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那一刻,他心中的困扰烟消云散
· 远隔千里,也得为违法行为“买单”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起诉≠可免罚
· 一次特殊的防火宣传
· 关于行政检察,这里有您想知道的
· 【公告】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5年02月0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青海:依法开展行政诉讼监督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那一刻,他心中的困扰烟消云散
王丽坤 安娜

  “这次我真切体会到了什么是人民的检察官,你们为我的事情来回奔波,真正是把老百姓的事儿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日前,申诉人马某与青海省海东市某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达成和解协议。在拿到青海省检察院出具的终结审查决定书时,马某郁结在心中三年之久的困扰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申请监督

  2021年9月,马某在某县征地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被某县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强制拆除。马某对强拆行为不服,向海东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2月,海东市中级法院判决确认某县政府和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的强拆行为违法,但行政机关以马某不能提供相关房屋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其他合法建设的审批手续为由不予赔偿。

  2022年10月,马某再次向海东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某县政府和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不履行行政赔偿责任的行为违法,并对其进行补偿。一审法院判决县政府和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赔偿马某损失10万元,马某以判决补偿金额过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予以维持。马某申请再审,被法院驳回。2024年4月1日,马某向青海省检察院申请监督。

  “当事人为了强拆他房屋的事情已经打了很多次官司,官司虽然赢了,但对结果不满意,本人心里也一肚子委屈,来我们检察院申请监督,就是想用最后一个救济途径来为自己讨个公道。”青海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主任、承办检察官周永平认真听取马某的申请监督理由和诉求后,感慨地说道。

  找准案件症结

  受理该案后,周永平先后多次前往实地调查核实,在走访中了解到申请人马某和妻子在所建房屋中从事石材加工生意,多年前马某将户口从村集体中迁出,依法不属于集体土地征收中应予安置的被征地村民,无法享受当地征收补偿政策所规定的利益补偿。2021年,某县政府和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在强制拆除马某房屋时,损坏其院内用于石材加工的切割机、磨边机等设备。房屋被强拆后,马某夫妇居住在廉租房内,无法继续从事石材加工生意,生活一度陷入困境。其间,马某就房屋拆迁赔偿事宜多次上访,马某年逾八旬的父亲在被拆迁房屋所在地搭起简易的居住帐篷帮其维权。

  “这个案子的症结在于,政府的强拆行为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他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赔偿,且一审判决仅判令赔偿其房屋建材损失和屋内部分物品损失,对院内石材加工机器设备损失未予赔偿,而马某夫妇因设备损坏无法从事赖以生存的石材加工生意,失去了维系生活的来源。”周永平对记者说,“找到案件症结后,我们提出和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工作人员一起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在认真听取申请人意见的基础上,精准核算其实际损失。”

  针对本案症结,青海省检察院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与属地检察院协作联动,由属地检察院与当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进行对接,把化解争议、消除隐患、维护稳定作为一致目标和方向,共同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补偿政策,对于某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在强拆过程中损坏的机械设备及原材料进行了再次核验。该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对强拆过程中损坏的机械设备及原材料进行认真细致核验后,在一审判决的10万元赔偿金的基础上,认定强拆损坏的石材切割机、磨边机等设备损失近9万元,合计应赔偿近19万元。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案件办理中,当事人多次改变和解诉求,承办检察官始终耐心倾听、细致释法说理,青海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马晓军多次到拆迁地实地了解案情、参与化解工作,积极组织、引导双方达成和解。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停止对拆迁行为关联行政案件的申诉和信访。

  截至目前,一审判决的10万元赔偿款及申请人近9万元设备损失已全部赔偿到位,属地检察院还联合相关企业,为申请人马某联系再就业事宜。同时,鉴于马某家庭困难的情况,承办检察官还积极协调本院控申检察部门启动对马某的司法救助程序。

  该案行政争议化解后,申请人马某十分认可检察机关的工作方法和成效,认为还了自己一个公道,自愿息诉息访。某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该案的办理工作取得了多赢效果,为检察机关点赞。

  “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必须做到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依法开展精准监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高质效办理群众身边的每一起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是检察机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治理的职责所在,也是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体现。”马晓军表示。

  据悉,近年来,青海检察机关立足行政检察职能,建立多元化解机制,联合行政机关、法院等部门,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手段,不断加大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2024年,该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共办理民生领域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20件,发出检察建议书221件、检察意见书306件,建立法律监督模型9个,工作质效稳步提升。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