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陆续收到反馈,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在我们这里顺利申领到退役军人优待证。”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向通辽市检察院检察官田红梅反馈称,已经为36名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尚未申请办理人员可在工作日随时前往办理。
就在数月前,百余名异地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还为此事烦恼。2024年4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收到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志愿者上传的线索,称该校多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能在当地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获悉,该地区于2023年制定印发了优待目录清单,明确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享有荣誉激励、生活优待、就业优待等9类优待内容。
“为退役军人发放优待证,体现了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尊重和关爱,也是对他们所作贡献的肯定。”田红梅注意到这条线索,认为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受到保护,于是带领部门同事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经查,内蒙古民族大学有199名参军服役后又回到校园复学的大学生,其中70余人未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检察人员通过调查问卷了解到,这些学生未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主管机关拒绝为异地户籍退役军人办理优待证,而他们中大多数都是异地户籍。
根据《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而行政主管机关因掌握法律政策存在偏差,告知户籍地不在当地的退役军人不能办理优待证,损害了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4月25日,通辽市检察院牵头,召集负有监管职责的两个街道办事处和行政主管机关、通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围绕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权益保障问题,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最终达成共识。
直到6月24日,科尔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向检察机关反馈称,已经规范办证流程,并印发退役大学生士兵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工作的通知。为拓宽退役军人维权渠道,通辽市检察院还与内蒙古民族大学签订合作共建框架协议,并与科尔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常态联系,加强协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