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腾腾的蒸汽在空中弥漫,随着金黄色的菜籽油从榨油机出油口汩汩而出,纯正、浓郁的油香味飘散开来……春节前夕,刚刚走进重庆市黔江区小南海镇阿玲(化名)家的榨油坊,检察官就感受到了喜人的变化。
阿玲家的榨油坊是一个代表。在黔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不懈努力下,该区25家榨油小作坊都有了喜人变化,曾经存在无证经营等诸多不规范问题的榨油坊焕然一新,成为合规经营的示范点。
黔江区检察院在2024年开展榨油小作坊专项监督活动中,通过对辖区30个乡镇(街道)的榨油小作坊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辖区部分榨油小作坊存在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证、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建立生产销售台账等问题。
黔江区检察院根据食品安全法、《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相关问题进行立案。针对榨油小作坊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该院依法向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办案检察官还积极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和辖区乡镇政府、街道办,通过召开圆桌会议、磋商等方式研究榨油小作坊管理问题,并形成共识:榨油小作坊涉及民生,对存在问题的绝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而是要促进规范经营。
2024年10月,相关行政机关书面回复检察建议整改情况,表示已对辖区榨油小作坊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采取“日常监管+随机检查”的方式,对食品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管理、存储和环境卫生、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相关经营台账等全面进行规范。
这次整改不仅让榨油小作坊焕发了新的生机,也增强了居民对食品安全的信心。2025年1月,黔江区检察院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时,遇到了正在某榨油坊等候的李阿姨。说起榨油坊的变化,她连连称赞:“墙上就有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资格证,生产日期啥的也都在包装上标得清清楚楚,我们看得到,吃得也更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