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持续强化自身建设,紧紧依靠党的坚强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做优主责主业,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质效,狠抓素能提升,强化队伍建设,发掘并用好基层院建设的“源头活水”,打造出一支活力充沛、昂扬向上、人才永不枯竭的基层检察队伍。
加强党的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一是紧紧依靠党的坚强领导,做实服务大局。我院成立辽宁省首家“检银企”共建服务平台,持续开展“订单式”送法进企业活动,携手金融机构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立足新民市东北最大蔬菜生产基地和淡水鱼批发基地的实际,我院选派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村长”,为村民和涉农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以法治力量助力乡村振兴。
二是加强府检联动,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我院与新民市政府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推进检察建议、行刑衔接等工作。
三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倾斜,加强检察软硬件建设。我院大力改善办公环境,高标准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引入无人机参与办案,提高公益诉讼监督效能;推进档案数字化、远程提审、数字检察“云监督”平台建设,为检察办案插上“数字翅膀”。
做优主责主业,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质效。一是强化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我院与新民市监委建立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协作机制,坚持重大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统一证据标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诉得出、判得下。在多起案件办理中,我院引导监察机关以“零口供”标准依法充分取证,得到沈阳市监委的充分肯定。
二是积极参与检察侦查工作。我院选派精干力量参与上级院一系列专案的侦办工作。在上级院支持下,我院在辽宁省率先成立检察侦查专门机构,大力培养青年检察侦查人才。
三是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三年来,我院有5件案例入选辽宁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办案中,我院高度重视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以司法救助带动社会多元救助;就重大责任事故暴露出的监管漏洞,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监管;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合作办理社区矫正监管案件,以两地协同监管实现涉企社区矫正人员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出得去”“管得住”。
狠抓素能提升,大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一是以党建带队建。我院注重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重大疑难案件院领导牵头办理,党员带头攻坚;发挥共青团组织的引领作用,成立“新民检察青年先锋队”,带领青年干警在实战中增强本领、展示形象。
二是抓实青年干部培养。我院结合青年干警自身特点坚持大力培养、大胆任用,全力实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如选派干警到高校、国家检察官学院学习,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在以学促干、以赛带训中提升干警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近年来,我院有1名干警获评辽宁省检察业务专家,3名干警在上级院组织的业务竞赛中获得“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称号。
三是注重检察文化建设。我院致力于营造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文化氛围,如建设院史荣誉室、检察文化休闲广场,举办红色诗歌诵读会、“万卷飘香”读书分享会等文体活动,不断增强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