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昱璇 通讯员吴雨虹)近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看到一名坐着电动轮椅的残障人士正乘坐无障碍电梯到达人行天桥。
“这个人行天桥建成很多年了,但我是第一次到这座桥上,这部修好的无障碍电梯切实帮助到了我们这些出行不便的人!”这名残障人士说。
2024年7月,望城区检察院收到长沙市检察院移交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长沙市政协委员蔡薇提出关于“人行过街天桥配置无障碍设施,促进长沙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提案,提案涉及的部分公益损害线索归望城区检察院管辖。
收到线索后,望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随即对全区范围内的人行过街天桥无障碍设施开展排查。经过实地走访摸排,检察官发现辖区金星大道一座人行天桥一侧配置的无障碍电梯无法正常运行。“设施虽小,一旦损坏,却会大大降低残障人士出行的安全性和便利度。”承办检察官欧阳妮介绍,2024年9月,望城区检察院对该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展开调查。
检察官经现场查看发现,这座人行天桥恰好位于十字路口和城市商圈,周围车流人流密集,行人横过马路必须经过天桥。而对于腿脚不便甚至需要借助轮椅出行的残障人士来说,乘坐电梯就成了过人行天桥的“必选项”。
9月29日,望城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其尽快对损坏的无障碍电梯进行维修,并加强对辖区其他无障碍设施的管理维护。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第一时间组织施工方进行现场踏勘整改,替换了故障的电路耗材。10月14日,该部门向望城区检察院复函反馈整改情况,表示将在后续工作中持续加强对辖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养护。
“无障碍设施使用人群特殊,出现问题也很难及时得到反馈和解决。这场政协提案和检察公益诉讼的双向奔赴,很好地填补了这个监管盲区!”得知提案有了处理结果,蔡薇颇感欣慰,并希望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解决好老百姓的急难愁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