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郝雪 通讯员付鹏 毛妮)“截至11月底,我们共出台《咸阳市秦都区保障性住房清退机制》《秦都区保障性住房承租户违规问题处理细则》等13项制度,同时在公租房小区安装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近日,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检察官对住建部门进行回访时,得知该地区公租房资格准入、转租转借等乱象已得到有效整改。
事情还要从秦都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公租房诈骗案说起。2022年3月,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田某不愿长时间轮候等待,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有人脉、关系硬的查某。听信查某“全市公租房我都能办”的承诺,田某当即预交了1万元定金,随后又缴纳手续费、“活动费”等7万元,最终如愿住进了查某“办好的”房屋。直到一年后,“房东”上门收租时,田某才发现被骗,随即报警。
公安机关查明,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底,查某对外谎称自己认识住建部门等单位领导,能够办理公租房、经适房申请事宜,再通过租用多个小区住房,声称是已办好的房屋,以此骗取被害人信任,先后诈骗百余人共计964万余元。2023年11月,经秦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查某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此类案件并非个案。据了解,近三年来,秦都区检察院共办理涉公租房、经适房等诈骗案件18件20人,涉案金额达3562万余元,涉及被害人450余名。其中,有4起案件是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诈骗,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对此,秦都区检察院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分析辖区涉住房类诈骗案件频发的成因和特点,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区委、区政府,并针对发现的房产中介机构管理不规范、公租房监管不到位、信息共享不畅通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于2023年10月向住建部门公开送达。收到检察建议后,住建部门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租房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共清查出存在异常问题住户411户,清退问题租户231户,收缴拖欠租金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