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张元君 任梦媛)
宪法第十九条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
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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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2023年,最高检会同全国妇联等发布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制发督促监护令5.7万份。与教育行政等部门联动,共建2120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机制。
●今年8月13日,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第三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