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档案是检察机关全部活动的原始记录,是记载检察机关全面发展的重要文献。检察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检察事业发展历程的真实记录,也是梳理我国检察工作发展经验,探寻检察制度基本原理和法律监督运行机理的重要宝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的传承发展和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陕西省紫阳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新时代检察档案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档案规范化建设标准,压实职责任务,明确工作举措,以“三个强化”为抓手全面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有力推动档案管理工作高质高效落实,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保障。
强化规章制度建设,提升档案工作标准。该院成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制定完善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档案归档借阅、存放销毁、整理统计、库房管理要求,保障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运转,防止不规范借阅、调档现象发生。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档案保管安全。该院始终秉持“档案管理无小事”工作理念,围绕规范档案收集、信息安全、库房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设置24小时安全监控摄像头,配备自动灭火器、湿度监测器、空气净化器等设备,同时要求档案管理人员严把安全关,定期对档案室办公设备、消防设施、电气线路、水暖管道等进行检查,确保档案存放安全可靠,切实提升档案安全管理水平,多举措提高档案保管安全和质量,切实推进档案工作管理有序、服务高效、安全规范。
强化数字档案建设,提升档案信息化。该院注重加强档案数字化管理,将库存纸质档案全部分类、排列、装订、编号登记后进行数字化扫描,并制作电子档案,建立档案数据库,形成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并存、实体档案与信息数据库保存并重的档案管理机制;同时,制定数字化项目方案,对扫描质量、保密安全、软件升级维护、技术保障等条款作出详细规定,及时更新案件数据信息、完成数据备份,既保证档案不丢失、不损坏、不泄密,又使检察档案能发挥便捷查询使用效能。
(刘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