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提供:人民检察博物馆)
这是陈列在人民检察博物馆的84式检察服和2000式检察服。
人民检察院实行统一着装,是维护国家法治尊严、依法行使检察权的需要。检察制服是检察人员依法履行法律职务时统一穿着的制式服装。从1949年到1984年,我国尚无统一的检察人员制式服装。为了加强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法律尊严、有效地行使国家检察权,1984年1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干部穿着统一制服的几项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担任现职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穿着统一的检察制服。
84式检察服分为春秋、夏、冬季三种服装。春秋季男装为豆绿色中长纤维华达呢军干服式制服(右二),女装为豆绿色中长纤维华达呢西装式制服;夏季男装为米黄色的确良府绸小翻领制服,女装为米黄色的确良府绸西装式制服(右一);冬季男装为豆绿色的确良咔叽军干服式罩服,女装为豆绿色的确良咔叽小翻领罩服。肩章为红地镶金黄边呢质长方形硬肩章,正中加一枚铝合金质圆形检察院徽章。1988年换装后,检察制服面料统一为豆绿色,1991年增加检察领花(左三、左四)。2001年2月,检察机关正式换装2000式检察服,西服式、检察蓝,佩戴胸徽,成为新世纪检察人的职业形象(左一、左二)。
新中国成立75年来,检察制服从无到有,从84式到2000式,见证了共和国检察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初心和使命,汇聚为一代代检察人的珍贵记忆。
(文字:闵钐 朱廷桢)
后记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我们刊发“检察文物有话说”系列报道,就是要让文物从博物馆走出来、活起来,进一步回顾历史,以史为鉴,启迪未来。从烽火硝烟的革命年代红都瑞金的《工农检察部的组织条例》,到随着共和国法治事业发展而出现的检察制服,这些检察文物是人民检察事业的宝贵财富,是弘扬红色检察文化、新时代检察精神的生动教材。今天的物品,也许就是明天的文物。希望广大检察人员不断增强文物意识,为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检察文物,阐释时代价值,赓续检察文脉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