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连接四地的检察“云听证”让四川某装修工程公司摆脱了莫须有的官司,公司负责人刘某专程从四川来到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致谢。“虽然东北天气很冷,但是检察机关的工作却让我倍感温暖!”刘某感慨地说。
2023年初,在一次本地招投标中,刘某突然得知,公司的账户因涉诉被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冻结,原本有望承揽的那项工程也失之交臂。
一头雾水的刘某立即赶往辽宁,往返于沈阳、营口两地了解到底是怎么回事。原来,在刘某不知情的情况下,装修工程公司竟然与湖北某建筑器材公司在沈阳签订了脚手架租赁合同,合同上加盖的是装修工程公司的印章,代表公司签合同的是之前与该公司合作过的李某。李某不但以装修工程公司的名义租赁了脚手架,还使用装修工程公司的资质投标某建设集团在营口的港口建设项目。后来,营口项目停工撤场,因李某未支付脚手架租金,湖北某建筑器材公司将李某和装修工程公司一并告上法庭,刘某被判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2023年2月16日,刘某向大东区检察院申请监督。刘某称,自己对整个诉讼过程并不知情,且法院据以判决的租赁合同上加盖的公司印章是伪造的。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展开调查。经查,法院在审查委托代理手续时存在疏漏,误把李某认定为装修工程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并向其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判决书等法律文书,造成装修工程公司没能到庭应诉。同时,鉴定意见显示,租赁合同上加盖的装修工程公司的印章与该公司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公司印章不一致。
经询问各方当事人,检察官了解到,该案的4名当事人分别位于湖北、上海、河南和四川。为了确保案件的办理质效,尽快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2023年3月10日,大东区检察院以检察听证室为依托,利用腾讯会议系统组织线上“云听证”,将分处四地的当事人集中在同一时空之下,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全程参与听证。
在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本案争议焦点进行了归纳,各方当事人围绕焦点问题发表了意见,提交了证据,并对相关证据进行了论证。随着“云听证”的推进,本案全貌也逐渐清晰。
原来,李某曾在几年前与装修工程公司有过工程合作,双方终止合作后,李某私刻了装修工程公司的印章。2022年初,为承揽营口项目,李某用私刻的印章伪造了装修工程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因工程资质不达标,李某又以上海某公司的名义投标,并成功中标,但他仍以装修工程公司的名义与湖北某建筑器材公司签订了脚手架租赁合同。
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经过综合分析和研判,大东区检察院认为,法院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送达存在违法情形。2023年5月6日,该院向沈阳市检察院提请抗诉,获得支持。经沈阳市检察院提出抗诉,今年9月24日,沈阳市中级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免除装修工程公司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