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版:明镜周刊·刑案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只要现金不让转账
· 这款保健咖啡不能喝
· 企业园区物业经理的“财富经”
· 申请公租房寻捷径 岂料有门路是圈套
· 制售假冒“冰墩墩” 非法获利被判刑
· 长痘导致焦虑 祛痘遭遇诈骗
· 广告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11月2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申请公租房寻捷径 岂料有门路是圈套
王敏

  为解决住房问题走捷径,却落入了公租房“陷阱”。近日,陕西省乾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公租房诈骗案。

  2022年8月底,吴某在与马某闲聊时提到想申请公租房,但自己不符合申请条件,问马某是否有“门路”。马某称自己有朋友在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可以帮吴某走“快车道”申请公租房,但需要费用打点。出于对马某的信任,吴某将申请资料交给马某。9月,马某以需要疏通关系为由向吴某索要了1.4万元。之后吴某询问事情的办理进度,马某谎称正在托关系。11月,马某称事情已经办妥,但需要购买两条中华香烟给中间人,吴某又给马某转了1300元。

  2023年,吴某多次询问公租房申请进展,但被马某以各种理由推托,吴某终于意识到不对劲,在2023年12月向公安机关报了警。公安机关于当月将马某抓捕归案。

  经查,马某根本不认识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也没有能力帮人申请公租房,只因其债台高筑,在听到吴某想要申请公租房后便起了歪心思,骗到的钱财被马某全部用于清还债务和日常挥霍。

  2024年1月17日,马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7月15日,公安机关以马某涉嫌诈骗罪将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8月12日,乾县检察院对马某提起公诉。鉴于马某自愿认罪认罚,具有坦白情节,且系初犯、偶犯,已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近日,法院经审理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王敏)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