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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11月1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重庆篇
绘好巴山渝水长江生态画卷
郭荣荣 陈伦双 满宁

  

  

  

   重庆市合川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到嘉陵江干流开展生态环境巡查并对水质进行快速抽检。 张培森摄

  长江,沿唐古拉山奔腾而下,在中华大地上勾勒出一条无比壮美的曲线,巴山渝水的绿色画卷徐徐铺开。

  立冬前后,地处长江上游的重庆已做好迎接“鸟中大熊猫”中华秋沙鸭抵渝越冬的准备。中华秋沙鸭在地球上已生存了1000多万年,被誉为“水中活化石”,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着“生态环境风向标”之称。

  “它们对生存环境挑剔得很呦,水质要好,环境要清幽,说明我们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得好撒!”长江边的居民们对记者说。

  曾几何时,“长江病了”。日前,记者于江津入渝,至巫山出渝,只见滚滚长江水清鱼丰,两岸绿水青山美不胜收。这座“山水之城”,发生了怎样的故事?作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重要力量,重庆检察又是怎样履职尽责的?

  治江先治水

  重庆市忠县独珠村三面临江、一面环山,形若明珠,嵌入江心,2023年入选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今年3月11日,忠县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的举报线索,称独珠村一民宿项目产生的污水直排入江,形成一道黑色絮状水流区域,散发着刺鼻气味。

  次日,该院长江生态检察官程巧巧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一粗管中不时有污水排出,流入距离50米左右的长江干流中,附近土壤呈黑色。

  “这个民宿于今年1月试营业后,日接待游客1000人左右,原来设计的化粪池处理能力不足,加上管网未实现雨污分流,导致化粪池污水、餐厨污水混合至雨水排放管直接外排。”经过调查,程巧巧找到了原因。

  当天,忠县检察院作出立案决定,并联合县河长办对污水进行抽检、现场勘验。经检测,此处污水排放超标。

  3月18日,该院向生态环境部门及属地街道办事处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该民宿场地内的雨污水管网进行整治,确保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一个月后,该民宿购置的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完成调试运行,每天能处理30吨污水,可覆盖高峰期客流量带来的污水。

  这样的转变,不止一处。“碧溪河水一片黢黑,老百姓种地都要捏着鼻子绕着走……”这是2023年1月,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收到的一条举报线索。碧溪河是长江丰都段左岸一级支流,全长45.8公里,河的两岸分布着众多工厂、养殖场。该院联合丰都县检察院、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检察官组成办案团队,协同两地河长办共同治理碧溪河水质。历时8个月,碧溪河终于“瘦身”成功!

  当检察官再次“回头看”时,村民在劳动间隙,三三两两坐在岸边,望着青山,惬意地摆起了“龙门阵”。如今,碧溪河水质已从V类提升为地表水III类标准。

  长江是世界上水运最为繁忙、运量最大的黄金水道,航行其上的船舶很容易成为“流动污染源”。

  “我们在‘船E行’App上提交了申请,请接收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日前,记者在重庆市南岸区江贵建材码头看到,一艘货船靠岸后提出申请。只见码头工作人员熟练地拧开污水接收储存罐的阀门,储存多天的船舶污水顺利“上岸”。

  而此前,包含该码头在内的5个码头因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长期建而未用等问题,靠港船舶无法移交污染物,存在直排入江风险。

  “船舶污染物处理要经过接收、转运和处置三个环节,有了港口经营许可证,码头才能安装使用‘船E行’App,接收的船舶污染物才能正常转运、处置。”2023年4月,在南岸区检察院组织召开的磋商会上,南岸区交通局作出回应。问题摆出来后,南岸区交通局根据检察机关整改意见形成了初步整改方案。整改过程中,南岸区交通局发现码头系统整改难度太大,需其他部门协同配合。

  “一张小小的许可证,一头连着长江生态保护的检察担当,一头连着护航地区经济发展的检察责任!”今年6月16日,南岸区检察院邀请该区生态环境局、交通局等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建议由区交通局对码头开展整改,评估决定是否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由区生态环境局对涉案码头船舶污染物防治问题进行执法检查,形成合力。

  经整改,5个码头得以“持证上岗”,并与污水处理公司签订《污水接收清运委托服务合同》,实现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流程闭环监管。

  “这些船舶污染物我们都是免费接收的,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部通过‘船E行’App进行,全程有据可查。”重庆市涪陵港务有限公司黄旗分公司负责人曾令杰表示。

  含绿更含“金”

  今年6月,在重庆市合川区嘉陵江利泽航运枢纽增殖放流站,3万余尾鱼苗从倾斜的引流槽顺流入江,这些鱼苗是用周某、唐某等犯罪嫌疑人缴纳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购买的适合嘉陵江流域繁育的鱼种。

  “增殖放流不再是‘捕啥放啥’‘哪儿捕放哪儿’了,而是根据水域容量和生物资源本底,来决定放流的地点、种类和数量。”合川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吕凯介绍,当前,增殖放流已由最初注重数量的粗放型转变为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的规范放流。

  早在2018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就在合川区设立“渔业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基地”,今年合川区检察院又与西南大学水产学院共建“水生生物多样性综合保护检校协作实践基地”。

  补植复绿亦是如此。2022年8月,重庆多地燃起山火,扑灭后只剩满目疮痍。两年后的今天,极目远眺,山头已是绿意盎然。几位长江生态检察官告诉记者,很多树苗都是通过补植复绿种上的,树上挂有二维码,扫码后可看到责任人和树苗生长情况。

  在江边,还有一种习惯与长江生态保护发生着冲突——在消落区内种庄稼。

  2006年5月20日,三峡大坝全线建成。冬季蓄水发电水位为175米,夏季防洪水位降至145米,其间30米水位落差所暴露出的土地就是消落区。

  此前,巫山县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丁玉洪巡查时发现,长江支流大宁河大昌段消落区内种植了大量农作物。“土地资源短缺,春季水位下降后,大家就会在上面种点玉米、花生。”村民对丁玉洪说。

  巫山县检察院遂开展立案调查,联合该县水利局等单位进行实地走访,共发现30余户农户占地20余亩,均存在使用农药、化肥等现象,易造成水体污染,高秆作物也会影响行洪安全。

  随后,该院向巫山县水利局及大昌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长江生态检察官联合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走村串户向村民宣讲政策。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消落区内违法种植实现“清零”。

  而在消落区上方,一片示范林有效保护着消落区的生物多样性,这是当地河长办联合林业等部门种植的,几年来逐步成为广受群众欢迎的湿地公园。

  在巫山县东北部,有着世界自然遗产地——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此前,这里有44栋违建,检察建议发出后被全部拆除。

  记者随长江生态检察官“回头看”时,年近八旬的当阳乡里河村村民严智龙脸上洋溢着笑容。他告诉记者:“村里无论是老人还是小孩,都很珍惜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希望它能永远生机勃勃,成为子孙后代宝贵的财富。”

  求实也求新

  守护一江安澜,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

  三年前,家住重庆中心城区的王某因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获罪。如今,他成了一名长江生态法治志愿者,通过绿色志愿服务参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王某的转变与南岸区检察院于2022年创设的长江生态法治志愿者服务机制有关。据了解,该机制最初只针对环境资源案件当事人,如今已扩大到所有刑事案件当事人,并通过“检益伴”小程序进行线上管理。

  “曾经的买家再联系我时,我都会给他们讲解与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我希望能带动更多人了解长江保护知识,避免触犯法律。”王某说。

  多年来,面对新课题,重庆市检察机关不断探索新“解法”。

  首先是制度上的变革。2018年,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开始探索由一名检察官集中履职,办理长江流域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2020年,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先行试点,推进了“‘刑事+公益’协同发力”;2021年,“以刑事检察为先导,以公益诉讼为主导,以民事、行政检察为补充”的办案机制正式确定下来,并在全市推广,44个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依次设立,共配备377名长江生态检察官。2023年5月,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作出了深化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改革的决定,印发《重庆市检察机关深化改革推进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实施意见》。

  集中办理、综合履职、多元协同、全面保护——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时侠联用16个字概括了长江生态检察官的特点。

  2023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总结推广重庆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经验。

  其次是模式上的创新。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展厅颇受孩子们欢迎。这里也是重庆长江生态检察官“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办案基地,形成了“一体化履职+大平台协作+沉浸式普法”的长江生态检察新模式。

  第三是数字检察赋能。如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通过“渔政AI预警处置系统”实现对水生态“个案分析—类案研究—社会治理”的全流程监督;通过“涪陵智慧环保”等App比对排查城乡规划地理信息和水环境执法信息,全方位保护土地资源、水资源;通过“公益诉讼线索举报一件事”应用场景,实现从问题线索发现到办理结果反馈及评价的闭环……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好的民生福祉!”早在2020年3月,重庆市检察机关专门挂牌设立全国首个专门办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跨区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检察院——两江地区检察院。四年多来,该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9件,与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等12个行政机关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方面达成共识,探索出跨区县、跨流域、跨部门强化生态保护的新路子。

  跨雪山、越渝水,共护一江清水向东流。近年来,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6个省级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建立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共建长江上游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携手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锚定建设美丽重庆新任务,持续推动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改革优化,深化一体化办案和跨区域跨流域检察协作,推动案件办理在质量上更优、监督上更准、成效上更好,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司法屏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时侠联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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