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天凤)“感谢大家对我的帮助,更感谢老蒋妹子对我的包容,这块地你想种多久就种多久,以后地里有活我随叫随到。”近日,李某在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上拍着胸脯表态。
今年3月,蒋某发现自家果园里的多棵果树被人锯断主枝干,怀疑是与其发生包地纠纷的李某所为,遂报警。经鉴定,果树损失为5000余元。随后,李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7月,该案被移送至辽宁省北镇市检察院审查逮捕。讯问时,李某表示,吵架后一时冲动才锯断树枝,现在非常后悔,愿意赔偿损失。
原来,1999年,李某口头约定将前述果园地以500元的价格承包给蒋某50年。近几年果园收入高,李某觉得500元的价格太亏了,便以没有手续为由要收回土地自己种植。蒋某不同意,矛盾由此产生。承办此案的该院副检察长李德凤认为,这是民间纠纷引起的偶发案件,当事双方均年近七旬,李某又有悔罪表现,具备调解可能性和必要性,遂联系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李某所在乡政府工作人员、村干部组成调解小组。
在调解小组的释法说理下,李某的子女代李某真挚道歉,并表达了积极赔偿的意愿,双方态度缓和,但蒋某仍对李某有所顾虑。对此,检察官向其转告了提讯时李某的认罪悔罪态度,乡政府工作人员和村干部也承诺会配合司法机关监管、监督李某的后续行为。在多方努力下,蒋某与李某的子女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蒋某出具了谅解书。
北镇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李某无社会危险性,依法不批准逮捕。
“有了谅解书不等于矛盾纠纷真正化解了。”此后,检察官又多次与蒋某和当地村干部联系了解情况。10月,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后,北镇市检察院拟对李某作不起诉处理,遂决定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听证会上,蒋某称李某被取保候审后主动登门道歉,双方重新签订了承包协议。村干部也表示,两家已重归于好,李某经常在果园帮蒋某家干活。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李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近年来,北镇市检察院在办理“小案”时注重情法交融,打造多方参与的调解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共促推30余起案件达成刑事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