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鲍欢)披着正版游戏同款外衣架设的游戏“私服”,成了部分玩家眼里的“香饽饽”,但其侵犯了正版游戏权利人的著作权,触碰了法律红线。经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对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6万余元;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3万余元;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其余22人均被宣告缓刑,并处罚金。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另有4人因未达到够罪标准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处理。
蒋某是一名自由职业者,喜欢打游戏。2022年底,游戏圈好友黄某告诉蒋某,自己有某款热门游戏的“私服”代码,可以从网上通过技术手段架设游戏“私服”牟利。
蒋某觉得自己找到了赚钱的捷径,便与黄某合谋,约定由黄某负责服务器搭建、日常游戏维护等技术工作,蒋某负责租赁服务器、招募代理推广“私服”等工作。2022年12月底,经过几轮调试,游戏“私服”搭建成功。
随后,蒋某找到曾某等7人组成收款团队,负责为该款游戏对接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游戏的支付结算服务。同时,找来武某担任游戏管理员,负责维护游戏秩序。
后来,为了扩大玩家规模,孟某、蔡某等19人被发展为下级代理,通过直播、制作发布短视频及建立社群等方式为游戏“私服”做网络推广引流,吸引玩家下载并在游戏中充值。截至案发,蒋某、黄某、曾某等29人非法经营数额共计488万余元。
纸终究包不住火。2023年8月,公安机关接到某网络游戏公司报案称,发现有人通过网络渠道对外推广的若干手游的人物设定、故事情节、画面设计等均与自家公司运营的手游高度相似,疑似著作权被侵犯。公安机关遂展开侦查,将29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该案被移送至张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加强与涉案游戏著作权人的沟通,补充调取游戏开发、著作权登记等相关材料,查清该游戏的著作权权属,引导知识产权权利人实质性参与诉讼。同时,承办检察官仔细比对侵权游戏与被侵权游戏后发现,两者在界面视觉、游戏场景、运行规则等方面都具有相似性。最终,结合专业机构对侵权游戏与被侵权游戏进行代码分析后给出的鉴定意见,该院认定侵权游戏与被侵权游戏具有实质性相似。
“游戏‘私服’是寄生于‘官服’(正版游戏)的盗版游戏,是未经网络游戏著作权人许可的,非法获取并控制网络游戏服务端程序,通过网络或其他途径向游戏玩家提供客户端程序,私自运营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网络游戏的侵权行为。”承办检察官介绍。该案中,蒋某、黄某等18人的行为符合开设游戏“私服”的特征,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另有4人未达到够罪标准,该院经审查对其作不起诉处理;曾某等7人组成的收款团队,明知他人利用第三方支付企业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今年4月,张湾区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法院以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为由延期审理此案后,于近日作出上述判决。
“4名被不起诉人虽然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其行为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承办检察官介绍。6月25日,张湾区检察院向4人所属辖区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收到检察建议后,4人被行政机关作出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罚款5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