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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08月2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内蒙古土默特右旗:
守护“小器材”里的“大民生”
沈静芳 卢海燕 陈舒扬

  

  

  

   2023年9月,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对室外公共健身器材使用管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本报讯(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卢海燕 陈舒扬)“真没想到,我提出的一条关于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议,检察机关这么重视,不但对问题迅速展开调查,还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了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人大代表王文凯参与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后,十分欣喜。

  2023年9月,土默特右旗检察院收到王文凯代表提交的关于在部分公园、广场、住宅小区、农村广场等安装的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议。与此同时,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也留意到不少新闻报道中出现室外公共健身器材伤人事件,随即对此线索进行了研判,认为室外公共健身器材的使用与广大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遂决定在辖区开展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经向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请示立案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官对辖区4个乡镇的公园、文化广场、村(社区)居民活动广场等78处公共健身场所的室外公共健身器材使用管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部分室外健身器材存在损坏或零部件缺失、超安全使用年限、跌落区域未配置缓冲层以及健身器材安装位置不当、安装地点杂草丛生影响使用等9类45个问题,群众室外健身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今年3月29日,该院召开关于室外公共健身器材领域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旗体育局、相关属地乡镇政府代表及三名听证员参加,通报了室外公共健身器材维修情况,参会人员围绕安全隐患问题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充分讨论,进一步厘清了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职责,明确了旗体育局对全旗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具有监督、管理职责。乡镇政府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对于辖区的室外公共健身器材日常维护和管理由属地乡镇负责。4月15日和5月13日,该院分别向旗体育局、属地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全旗室外公共健身器材进行全面排查,协调相关社区、村委、器材供应商等合理解决器材日常维修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类室外公共健身器材的安全,切实保障群众健身环境及人身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旗体育局和属地乡镇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截至今年8月,乡镇政府对辖区50余个村(社区)80余处500余件室外健身器材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30余件健身器材进行了维修更换、10余处公共健身场所周边环境进行修整,对超过使用年限的设施予以拆除。此外,乡镇政府与村(社区)公共健身器材使用单位共同签订了《室外公共健身器材管护协议》,完善了辖区室外公共健身器材管护机制。旗体育局积极向各乡镇征集室外公共健身器材更换需求,针对提出需求的55个村(社区)及时形成整改规划方案并报上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待上级部门批复后下发相关器材及时进行安装和更换。

  “‘小器材’承载‘大民生’,室外公共健身器材的‘健康状态’关系着广大群众的人身安全。我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解决群众‘家门口’的公共健身器材安全隐患问题,通过探索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协力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排除隐患,是践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初心和使命的生动实践。”土默特右旗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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