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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08月1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当好法治政府“参谋助手”
——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调研组到湖北视察行政检察工作
刘怡廷 吴一帆

  

  

  

   调研组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视察湖北检察机关科技信息综合体,了解大数据赋能行政检察工作成效。 李溪摄

  

  

  

   调研组听取湖北检察机关研发的“湖北省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信息共享平台”“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法律监督模型”演示汇报。

  

  

  

   调研组参观湖北省检察院人民检察博物馆鄂豫皖分馆,重温人民检察事业发展史。 李溪摄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干警在该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中心分析行政机关推送的行政处罚信息。

  作为“检察之治”融入“中国之治”的关键一环,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既监督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承载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行政争议、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的神圣使命。

  “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工作重点,深刻理解行政检察工作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服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的重要意义。”7月22日至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超带队在湖北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检察工作专题调研时指出,要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研究谋划推动改进行政检察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李宁、鲜铁可,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阎建国参加调研。

  围绕“府检联动”工作机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大数据赋能行政检察等工作,调研组深入湖北省检察院及武汉、襄阳等地检察机关,听取工作汇报,与检察干警座谈交流。

  调研组了解到,湖北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2019年以来,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9148件,办案量年平均增长6.4%;针对行政诉讼、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向各级法院、行政机关提出监督意见5626件,推动解决了一批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服务大局 交出亮眼民生“答卷”

  受老板指派驾驶公司车辆给客户送货,回家途中发生车祸,是否属于工伤?三级检察院历时8年接续监督,最终促成法院改判,人社部门作出货车司机李某车祸属于工伤的认定。

  7月24日,调研组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观看了湖北省检察院根据李某案改编的微电影《破晓》,被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做法感动。

  荆楚大地上,类似这样的暖心故事还有很多。

  杨某发生医疗事故,对产生的费用,除医院承担的部分外,申请医保基金予以补偿,医保局依据地方规范性文件决定不予补偿。杨某不服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一审、再审,均未得到法院支持。杨某向大冶市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该院审查发现,上述规范性文件违反了保险法的规定,将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扩大到“因医疗事故所发生的费用”,损害了公民合法权益。该院通过抗诉,监督法院改判,并通过向人大汇报,促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目前,当地违反上位法的新农合保险办法以及相关规范已废止。

  龚某外出为单位运送材料途中与曾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龚某家属代其提起行政诉讼及民事诉讼,社保局未依法履行行政判决,宜昌市兴山县检察院决定依法开展行政诉讼执行监督。该院立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实质性保护,梳理矛盾纠纷“结点”,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多元化解方式,最终,龚某家属认可了工伤先行赔付的标准,长达6年的行民交叉执行纠纷达成“双和解”,社保局在3个月内将医疗费全部支付到位。

  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办理某家具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既监督纠正人民法院变更被执行人程序违法问题,又督促行政机关建立催告前核实机制,有效化解8名农民工欠薪纠纷。同时,该院全面排查近3年辖区内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发现违法线索20余件,提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完善制度,规范行政处罚和加处罚催告程序。

  …………

  全国人大代表阎建国对湖北检察机关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取得的成效给予好评。他表示,一件件民生实事落地见效,切实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反映出检察机关的法治担当和为民情怀。他建议,检察机关要继续突出工作重点,聚焦民生热点,深化特定群体权益保护;要深化一体履职,通过完善内部协作,有效凝聚护航民生“战斗力”,打好护航民生“组合拳”;要注重类案监督,达到溯源治理与诉源治理并驾齐驱;要强化数据赋能,充分借助数字检察信息化、智能化、高效化的优势,为“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提质增效。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调研中,调研组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真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调研组了解到,今年以来,湖北检察机关聚焦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依托“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在服务保障大局、维护社会稳定上持续发力。如聚力优化营商环境,办理涉企行政检察案件1204件,通过高质效行政检察履职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在护航民生民利方面,围绕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热点以及妇女、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办理涉民生行政检察案件4762件,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创新机制 检察监督更有效有力

  当前,武汉市汉阳区正在进行老旧城区更新,辖区内汇聚着千余家工程设计与建造企业,在建工程体量近900万平方米。7月25日,调研组一行在汉阳区检察院听取了该院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立足检察职能促进“三包一挂”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介绍。

  “‘三包一挂’是指建设工程领域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违法转包及违法挂靠等行为,2021年以来,辖区此类行为‘应罚未罚’的情形达120余项,已衍生工程烂尾、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安全事故等系列问题。”该院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资晓露介绍,围绕前期摸排中发现的问题,汉阳区检察院深入分析了辖区“三包一挂”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信息壁垒、制度漏洞、管理隐患等问题,于2023年4月25日向该区建设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区建设局全面采纳并按期回复。

  同时,该院还主动向区政府作专题报告,通过“府检联动”建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联合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法治体检”等活动,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三包一挂”系统治理格局,促进区政府推出15项整改措施、出台5个落地文件,构建长效监管和规范执法机制。

  调研组了解到,2021年以来,湖北各级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本级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建立148项府检协作机制。今年5月,湖北省检察院还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推动省市县三级一体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协调更加有序、配合更加有力、工作更加有效的新时代“府检”关系正逐步形成。

  “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是湖北检察机关深化行政检察实践探索的一个侧面。调研组还了解到,近年来,湖北检察机关不断创新完善机制,健全制度保障。省检察院积极争取省委、省人大常委会支持,推动省委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为全面深入推进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遵循。

  不仅省检察院,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的工作也得到当地党委、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

  ——十堰市郧阳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为当地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检察监督提供实质性制度保障。

  ——宜昌市当阳市检察院主动接受当地人大监督,推动建立检察建议同步报人大常委会审查机制,将制发的各类检察建议同步报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核,由人大常委会对备案的检察建议后续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强化监督效果。

  …………

  杨晓超在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后指出:“要不断加强诉源治理,注重各类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联动,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实质化解,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熊昭辉随即介绍道,目前,湖北检察机关建立了由行政检察部门牵头的行刑反向衔接履职办案机制,正进一步探索完善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监督案件线索集中统一研判机制等,希望通过机制的不断创新推动行政检察监督质效提升。

  数据赋能 燃动行政检察监督引擎

  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调研组还视察了湖北检察机关科技信息综合体,观摩了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信息共享平台、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法律监督模型运行演示,了解大数据赋能行政检察工作的成效。

  湖北省检察院研发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将全省42个条线3397家执法机关全部纳入平台,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234415件,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实现省市县三级联通、数据共享全覆盖。平台开发了线索筛查、流程管理等11项辅助功能,并按照刑事案件罪名研发了126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自2014年试运行以来,共督促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线索11155件。

  “我们在数据碰撞中发现,李某5年前交通肇事未被吊销驾驶证,一直持证驾车,再次交通肇事造成一人死亡,据此发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线索。”湖北省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处处长樊晓萍向调研组介绍,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以来,共推送驾驶证应当吊销未吊销线索3886条、从业资格证应当撤销未撤销线索5731条、渎职犯罪线索16条。

  湖北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主任孙治介绍,2022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条线按照“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设计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35项,利用模型监督成案1086件,推动行政检察监督由个案向类案、由被动向主动、由办案向治理转型。

  大数据在行政检察中的应用不止如此。7月22日,调研组在襄阳市检察院听取强制隔离戒毒执行法律监督模型演示汇报时,一个案例引起了调研组成员的注意。

  本应被强制隔离戒毒的张某,为什么两年间在强戒所却无执行记录?对于模型筛查发现的这一线索,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某在拘留所羁押时逃跑,导致强戒未能执行,而值班的3名干警隐瞒不报,致使张某在脱逃期间再次犯罪造成严重后果。对此,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并向监察机关移送了3名干警的违法线索。

  截至目前,强制隔离戒毒执行法律监督模型推送各类线索600余条,推动襄阳市禁毒部门出台《强制隔离戒毒未收戒人员处置工作要求》,也为该院与公安、监狱、强戒所等单位建立刑罚执行与强戒执行衔接机制提供了数据支撑。

  7月25日,调研组在武汉市检察院调研时,同样感受到大数据为行政检察带来的强大“助攻”。“某建筑公司在拖欠农民工工资7.3万元、1万元行政罚款没有缴纳的情况下,向行政审批局承诺已完成债权债务清算,成功注销工商登记。该案绝非个例,为治理违规注销导致的一系列司法、执法问题,我们研发了违规注销工商登记及致司法执法不当法律监督模型,防范‘违规注销’,凝聚多方合力,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干警王冰寒向调研组介绍。

  “行政检察工作一头连着政府部门和审判机关,一头连着人民群众,在服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政治性、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行政争议解决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杨晓超表示,检察机关要把握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立足行政检察工作职责定位,不断探索经验、研究改进各项工作。同时,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时,要进一步树牢“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意识,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实际行动扎实推动依法行政。

  “湖北检察机关将继续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结合‘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找准行政检察履职着力点和切入口,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当好法治政府的‘参谋助手’,为推动新时代法律监督质效提升贡献湖北力量。”湖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金鑫在参加调研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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