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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故而别致其新
· 古代相对完备的刑事证据体系形成于秦朝
· 秦朝的刑事诉讼与审判
· 秦朝刑罚种类及演进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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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08月1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推故而别致其新
——透过秦朝司法制度探寻中华法治文明的演进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法系形成于秦朝,到隋唐时期逐步成熟”。秦朝的法制在中国古代法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历史地位,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近年来,随着学界对秦简研究和释读的深入,拓展了对秦朝法律制度的认知。本期“观点·专题”邀请法制史领域的学者,从刑事证据收集与运用、刑罚制度、诉讼程序等方面,探寻秦朝刑事司法制度的形成与演进,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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