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聚焦民生关切,着力抓好民生保障,全力办好民生实事,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四川省检察机关主动找准开展专项行动切入点和着力点,运用检察力量做实司法为民、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倾听群众呼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窗口。四川省检察院党组将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并提出具体要求,引领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挖掘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富矿”,持续做优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办案实践中,四川省三级检察院牢固树立“我把群众当亲人”理念,在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基础上,高质效办好刑事申诉、国家司法救助、国家赔偿、民事申请复查监督、阻权监督五类控告申诉案件,通过压实首办责任、力促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配合、加大民事申请事项受理环节的审查和说理力度等措施,实现了从“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的根本性转变。成都、自贡、雅安等地检察机关创新打造“枫桥式工作法”,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把“人民至上”镌刻在检察履职守护民生的每一个环节。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4件涉民生控告申诉检察典型案例,四川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李某颖、李某艺司法救助案位列其中。
“检护民生”永远是进行时。四川省检察机关将不断加强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和重点领域检察监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办理更多人民有感受、社会有共鸣、法治有回响的高质效案件,全力守护民生福祉,答好新时代新征程“以人民为中心”的四川检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