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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06月1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建湖花炮”顺利转型升级
管莹 王小刚 陈艳

  江苏省建湖县拥有杂技、淮剧两项国家级非遗,34项省、市、县级非遗,有“中国淮剧之乡”“中国杂技之乡”的美称。2023年,央视文化节目《非遗里的中国》走进建湖,更让这个苏北小城火爆“出圈”。然而,在两项国家级非遗“火起来”的同时,一项省级非遗——“建湖花炮”却面临“生存困境”。

  今年以来,在县政协委员的建议下,建湖县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建湖花炮”的传承保护和产业升级。

  “建湖烟花”商标被注销

  作为全国著名的花炮之乡,建湖曾与湖南浏阳、醴陵和江西上栗、万载并称全国烟花爆竹五大主产区,花炮制作工艺也已传承了300多年。1997年,“建湖花炮”被江苏省政府列为受保护的地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2009年,“建湖烟花”被认定为原产地证明商标。2011年,“建湖花炮制作技艺”被列入江苏省第三批非遗名录。

  然而,当时的花炮生产离不开黑火药和工人手工操作,安全问题一直困扰着当地政府。就在“建湖花炮”被列为省级非遗的2011年,当地政府选择“壮士断腕”,因为安全、环保等政策因素和产业转型需要,向花炮产业发出“禁炮令”,当地花炮生产企业全部被关停并转。

  没有了花炮厂,“建湖花炮”的传承也戛然而止。2013年,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建湖县花炮商会原会长商岳新去世,新的传承人一直没有确定。2022年,“建湖烟花”商标也因为没有续展而被注销。

  在绽放了璀璨光芒后,“建湖花炮”归于沉寂。

  委员“出题”,检察官“解题”

  “燃放烟花爆竹是最古老的祈福仪式,但作为省级非遗,‘建湖花炮’的发展却举步维艰……”今年春节刚过,建湖县政协委员主动“出题”,建议检察机关围绕“建湖花炮”传承保护开展公益诉讼。

  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对濒临消失的非遗项目,地方政府应当采取抢救性保护措施,及时记录和收集有关资料、实物等。但是,建湖县检察院干警在调查中发现,在产业转型后,对“建湖花炮”的保护措施未能得到落实,申遗时制定的传承计划也未能继续实施。

  根据《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因客观环境改变、无人传承等原因无法活态存续的非遗项目,经批准后可以退出名录。那么,“建湖花炮”还有没有继续保护的必要?

  围绕“建湖花炮”要不要保护、怎样保护两个议题,今年3月13日,建湖县检察院和该县文旅局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和花炮行业从业人员参加。

  “‘建湖花炮’既是一个产业符号,也是一个文化符号,应该通过非遗保护留下它的文化根脉。”建湖县政协委员、文史专家彭淑玲说。

  “非遗有着强烈的公益属性。在地方非遗的保护上,检察公益诉讼有着独特的优势。”建湖县检察院检察长征汉年表示,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协同政府部门依法履职,为小众非遗提供司法保护。

  座谈会结束时,各方达成共识——依法对“建湖花炮”采取必要的抢救性保护措施,为其留下文化根脉。

  非遗传承保护可随产业一起转型

  次日,建湖县检察院决定立案。3月22日,该院向县文旅局发出检察建议。县文旅局接到检察建议后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如进行非遗记录、将“建湖花炮”纳入口述史项目等,同时启动非遗传承人申报工作。得知消息后,建湖爆竹烟花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全国大型焰火燃放专家组观察员陶东军进行了申报。

  虽然解决了“生存困境”,但又如何“火起来”呢?“可以通过发展艺术产业的方式传承保护‘建湖花炮’。”陶东军说。

  2011年“禁炮令”后,陶东军带领公司成功转型,并研发出定向、无烟、冷光等一批科技含量高的安全环保烟花,成为烟花消费热门产品。除了主营花炮研发设计外,烟花艺术表演的编排设计也成为公司的重要业务。

  建湖县检察院把这一观点吸收到检察建议中,建议相关部门探索产业转型背景下非遗传承方式的转变。县文旅局也对传承保护计划进行了优化,更侧重于花炮制作和燃放的设计,并支持项目的传习、交流,活化非遗传承保护。

  “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建湖花炮’一定能够再次焕发生机,让人们重新感受到它的魅力。”盐城市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唐晓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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