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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03月1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就“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闫晶晶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0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探店达人”、菜市场的生鲜灯、动物血制品……这些伴随着群众日常生活的“小事”在典型案例中被点名。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就发布这批典型案例的考虑、典型案例的主要特点等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聚焦新业态食药安全新问题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以“四个最严”的标准,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药安全治理体系。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介绍,据统计,2023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共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4万件,同比增长16.8%。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万余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4万余件,起诉37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近5000件,起诉2000余件,支持起诉19件,提出惩罚性赔偿2000余件,督促查处假冒伪劣食品约33万千克,假药、劣药和走私药品约8880千克。此外,探索办理食品药品安全以外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000余件。

  近年来,有关部门深入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不断好转,但随着新业态的兴起,新问题随之出现,公益诉讼检察履职面临新的挑战。

  记者注意到,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两例涉网络新业态食药安全问题——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聚焦互联网营销新业态治理,针对短视频平台上“探店达人”“达人体验”等餐饮店铺互联网营销模式中收费探店视频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对MCN机构加强监管,规范收费探店视频广告发布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维护网络食品消费安全;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检察院针对跨境代购含违禁物质的减肥药,通过网络发展下线实施多级分销的行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

  该负责人表示,最高检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紧盯社会经济发展热点,就新业态中出现的食品药品安全新问题,推动建立行业监管的新方法、新规则、新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等多种履职方式,为全国检察机关如何高质效办好新业态、新类型案件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身边事

  食品药品安全涉及群众基本利益,检察机关密切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旨在解决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反映强烈的食药安全问题。

  比如海南省文昌市检察院针对水产养殖领域“人药兽用”、兽药滥用现象,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强化监管,提高养殖户安全用药意识,制止“人药兽用”、兽药滥用,消除水产品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检察院针对生产、销售非法添加工业用甲醛动物血制品的违法行为,在诉前检察建议到期后行政机关既未书面回复又未履职的,以诉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彰显监督刚性。

  民生就是最重要的社会公共利益之一,特别是老百姓身边可见、可触、可感的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是检察公益诉讼需要着力解决的“大事”。浙江省宁海县检察院针对农贸市场商户违规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将生鲜灯整治案件作为专项活动在全市推广,全市累计更换生鲜美颜灯1.4万余盏,促进农贸市场规范运营;福建省龙岩市检察机关针对医疗、生活美容行业暴露出的虚假宣传、无证经营、违规使用美容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突出问题,通过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全面梳理辖区医疗美容安全管理隐患,推动落实美容行业经营者、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有效保障消费者医疗美容安全需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针对进口商品连锁超市将境外药品作为普通商品违法销售的行为,督促行政机关将其纳入监管范围,以点带面开展专项整治……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是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单打独斗”,各级检察机关强化“四大检察”协同履职,推动与行政机关的协作共治和社会力量的保护合力,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守护公共利益。

  记者注意到,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针对某汽车销售公司设置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的行为,依法支持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推动与行政主管部门、公益组织形成合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围绕“检护民生”部署重点工作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推进食品、药品、农产品领域案件高质效办理工作,今年2月至12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涉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围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最高检部署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系列重点工作,包括督促预制菜产业规范发展;督促整治食品药品网络直播营销乱象;督促整治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重金属残留超标问题;督促整治食品掺杂掺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督促互联网诊疗规范发展;督促整治药物滥用问题;督促整治过度医疗问题等消费者密切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最高检、省级院将持续加大自办案件力度,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问题,整合优势资源,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最高检将联合最高法出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就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案件适用范围、条件、赔偿标准等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办案提供明确依据和指导。

  此外,最高检还将指导各地加强大数据战略思维,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的重点监督领域,加强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强化数据分析研判和运用,将数字分析技术与公益诉讼办案深度融合,以数字技术支撑提升办案质效。

  (本报北京3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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