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版:法治中国两会特刊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加强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体系建设
· 筑牢涉水领域法治保障
· 加强女职工权益保障体系
· 运用法治力量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
· 坚持发展好人民群众能感受检察温度的“枫桥经验”
· 为新业态“打工人”纾痛解难
· 以高质效办案持续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03月0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郭丽、刘建明、樊九平、杨永代表:
坚持发展好人民群众能感受检察温度的“枫桥经验”
谷芳卿

  

  

  

   郭丽代表

  

  

  

   刘建明代表

  

  

  

   樊九平代表

  

  

  

   杨永代表

  “检察机关切实推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首办环节,融进基层社会治理,纳入信访法治化轨道,努力减少群众讼累,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可感受、感受到检察温暖。”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南阳市第一中学教师郭丽告诉记者,在履职过程中,她了解到河南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时代要求,尤其是结合当地检察工作实际,积极探索预防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的办法,让她印象颇深。

  浙江省绍兴市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如何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解决,是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棠棣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建明关注的重点,他曾多次受邀参加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检察听证会,对检察机关听证和重复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高度认可。刘建明代表告诉记者,检察听证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效举措,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坚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全面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一定要做好总结和推广,推出更多检察机关的“枫桥式工作法”,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融入更多的检察元素。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司法定分止争、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把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做实做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同样对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肯定态度的还有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甘泉县桥镇村党支部书记樊九平:“在矛盾化解中,充分发挥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的专业性,以及社区网格员‘知社情、懂内情、通实情’的优势,推动矛盾法治化解决、实质性化解。”

  202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要把“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工作理念和目标导向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不断提高检察机关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

  对于此项工作,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紫庄镇岐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永说:“检察机关用老百姓的方法解决老百姓的事,扎根基层、深入群众,积极邀请当地乡贤联合接访、参加听证,法、理、情相结合,推动信访矛盾就地化解。”

  “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不断丰富完善‘枫桥式工作法’,深入开展诉源治理,确保群众上诉有处、申诉有道、解忧有门、求助有望,以检察新实践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郭丽代表表示。

  (本报北京3月3日电)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