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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02月2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化解“从天而降”的处罚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检察院检察官 张泉泉

  现代社会,诚信可谓是企业和公民的立身之本。倘若一个人上了失信“黑名单”,其工作、生活等诸多方面都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而当一个这样的处罚莫名“从天而降”,意外落在普通人身上时,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化解争议彻底消除对无辜者的不良影响。

  2016年8月,某市交通运输局针对何某违法从事载客业务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2020年9月,何某向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检察院申请监督,表示其对违法运营一事毫不知情,直到发现自己银行卡莫名被冻结,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才得知此事。何某曾尝试向执行法院、行政机关提出异议,甚至提起行政诉讼,可因裁定已经生效,法院不予立案。

  初看何某的检察监督申请书,我颇感疑惑:本案从作出处罚到强制执行,经历了一道道法律关卡,怎么可能出现这么大的乌龙?但何某提交的材料中确有其案发期间不在本市的高铁票证据,难不成他会分身?

  我决定先到车管所调取何某的驾驶证档案等材料,仔细比对发现:何某的驾驶证曾经被补办过,但前后照片一胖一瘦、迥然两人。行政执法卷宗中违法行为人的证件照,也与何某本人明显不同。

  根据证据材料,我们合理推测:有案外人利用自己的照片与何某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以证件遗失补办的方式,向车管所申请办理了驾驶证,再用这张驾驶证,把违法运营的事嫁祸给了何某。

  为尽快查明事实,盐田区检察院当即把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冒用身份信息的王某最终因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被判处刑罚。同时,该院还向有关单位纪检组移送违纪线索,核查发现相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本案驾驶证遗失补办业务时确有失职,给予其相应处分。

  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对本案行政非诉执行审查裁定的错误依法予以纠正。

  至此,该案已算办结。但我担忧,该案对何某的不良影响仍未完全消除,遂持续跟踪。我们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为当事人搭建沟通平台,促成王某对何某的赔偿、并取得何某的谅解,实质性化解争议。此外,我们还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撤销对何某的行政处罚,督促法院解除对何某的账户冻结和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让何某的生活尽快回到正轨。

  案子画上了句号,却给办案人员留下了感叹号。它提醒我们——小案不能小看,更不能小办。一件件“小案”的背后,都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美好期待。身为检察官,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和态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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