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仁芬:本院受理李光远诉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敖溪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敖溪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
曹庆龙:本院受理胡于茂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2725民初3561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谢刚梅:本院受理杨刚诉谢刚伟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玉山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王代全:本院受理付洪苓诉你离婚一案(2024)冀1025民初40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
曾友:本会依法受理白作均申请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2023)佛仲字第1618号。本会已于2023年10月10日开庭审理此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申请人补充提交的证据材料、关于提交书面质证意见的通知、延期结案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2024年3月20日9时30分在本会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第16楼)。
佛山仲裁委员会
杨子宽: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五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安徽省旭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五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4)皖1622民初339号
王丹丹:本院受理原告陶冬冬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3月28日11时在蒙城县双涧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2024)皖1622民初76号
徐单单:本院受理原告张永青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3月28日11时30分在蒙城县双涧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2024)皖1622民初96号
随保:本院受理原告王化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3月28日9时30分在蒙城县双涧镇隋寨村村委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张飞:本院受理(2024)闽0602民初506号漳州市忠勇叉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邱钰钰:本院受理(2024)闽0602民初510号漳州市忠勇叉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刘智峰: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13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苏德和: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13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许聪: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13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邹炎东: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13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赵海泳: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13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上官小云: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13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丁进祥: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1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陈辉耀: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13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赖条宗: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13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林田: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13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王永生、林汉波:本院受理陈淑灵与你们、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我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对本案进行审理。因我院穷尽方式均无法对你进行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黄林青:本院受理(2024)闽0428民初110号原告朱仕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支付自2012年7月8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利息194827元(以借款本金1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2023年11月27日起诉之日止利息44916元及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利息(以借款本金1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3.8%计算),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
柯贤波:本院受理贵州省众远行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胡凤莲、王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4)黔2725民初8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贵州治良植物生态有机肥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湖北耀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贵州治良植物生态有机肥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2725民初1448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2024)赣0313民特1号
本院2024年2月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樊石坚申请宣告谢双清失踪一案。申请人樊石坚称,谢双清(女,1994年4月18日出生,汉族,住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南坑镇窑下村山下21号,公民身份号码:360312199404182029)于2021年7月26日离家外出,至今未归已满2年。下落不明人谢双清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谢双清将被依法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谢双清生存现状的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谢双清情况向本院报告。公告期满本院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陈盼娣:本院受理山东卓鼎资产清算有限公司与陈盼娣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725民初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不影响本案的审理。定于2024年3月29日10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张恒:本院受理瓮安跃扬精品二手车有限公司与张恒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2725民初8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不影响本案的审理。定于2024年3月29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4年3月9日10时—2024年3月10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杨英杰名下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19号8号楼东2单元10层1003房屋开拍。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与本案拍卖财产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对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前向本院书面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张原:本院受理周建玮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25民初19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下符桥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
李敏、郭安慧:本院受理原告苏玲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3)浙0381民初7585-2、758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1民初8064号
陈道龙、陈野妹、林光良、朱正连:本院受理原告龙成辉诉瑞安市莘塍街道董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瑞安市莘塍街道董六村B地块城中村傅文清等230户业主、瑞安市莘塍街道董六村D地块城中村林光云等102户业主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公告发出之日起被告朱正连经60日(被告陈道龙、陈野妹、林光良为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定于2024年5月1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任春梅:本院受理李东升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025民初36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
韩小伟:本院受理廊坊安隆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025民初34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
周世彬:本院受理上海东辰聚力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
程书维:本院受理李换琴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81民初63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
贵州子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贵州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毕节翔宇分公司与汪昌波、杨厅、贵州子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程序告知审判组织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胡忠明:本院受理王正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李忠虎、陆劲松:本院受理翟金恒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孙超:本院受理卞文娟诉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凌子豪、蹇伟:本院受理原告张龙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28日9时在本院双忠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小贵族(泉州)电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457471589XE):本会受理申请人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小贵族(泉州)电器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仲裁案,案号为〔2023〕泉仲晋字544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附件、仲裁指南、选定仲裁员函,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答辩、举证、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当日,本会依据《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确定仲裁庭组成人员,请你方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并定于2024年3月27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会晋江分会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席,逾期将依法裁决。
泉州仲裁委员会
钱均:本院受理庄斯雨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等诉讼文书。诉请: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40340元及利息(自2021年9月12日起至偿还借款之日止按LPR计算);2.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