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检察建议后,看守所针对在押人员使用械具未经审批、无登记表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并全面整改落实。”近日,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检察院收到县公安局纠正违法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复函。
原来,2023年11月中旬,该院驻看守所检察干警到监室找在押人员谈话时,发现看守所工作人员在未经审批、未进行登记前提下对其使用械具。发现违规使用械具线索后,驻所检察干警及时向分管院领导进行汇报。为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该院对看守所违规使用械具情况开展专项检察,依法督促监管人员规范执法,切实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在对看守所开展专项检察中,该院重点检查未经审批、违规使用械具的情况。经调查发现,看守所存在对在押人员未经批准使用械具的问题,同时,20名在押人员的使用械具审批表中无解除械具日期和执行签名。
针对存在的违法问题,该院审查后认为,看守所在监管工作中违规使用械具,依法应予以纠正,并依法向县公安局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
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并迅速采取措施整改落实,一方面组织监管干警认真学习警械使用相关规定,另一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做好警械使用审批、解除等工作,确保规范使用和管理警械,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文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