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爸爸在家附近的工地做零工、拉货,微薄的收入是我们三口之家唯一的经济来源。妈妈没有工作,她唯一的爱好就是一天到晚打麻将,赢钱了会给我买玩具、衣服,输钱了就拿爸爸和我出气。我就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从不知道什么是快乐,什么是幸福。
我清楚地记得那一天,2022年8月29日,那时我刚满16岁,妈妈带我逛超市时,当着我的面把一瓶高档化妆品揣进了我的兜里。看到这一幕,我无比震惊,我想说什么,但耳边响起了妈妈愤怒的嗔怪:“只有这样我才可以让你过上好日子!”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当妈妈再次披着“爱”的外衣让我陪她去超市逛逛时,我怯懦地选择了服从。渐渐地,妈妈带着我“顺”东西成了习惯。之后的半年,妈妈带着我先后多次“顺”走高档化妆品、水杯、香水等。
2023年4月7日,我和妈妈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移送至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时我才知道,我和妈妈盗窃的商品价值竟达1.48万元,已经涉嫌构成盗窃罪。
迷茫、害怕、无助……我掩面哭泣,检察官阿姨给我递上纸巾,温柔地说:“没有一个孩子天生想去做错事、做坏事,我知道你是被动的。”
感受到检察官阿姨的理解,我的不安消散了许多。2023年6月8日,检察官阿姨认为我作为一名高中生,需要继续完成学业,对我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爸爸替妈妈退赔了全部赃款,妈妈取得了被害人谅解。6月27日,妈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考验期里,检察官阿姨帮我安排了社工老师。社工老师帮我建立自我认同,拉着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做亲子游戏,为我们量身定制了家庭教育、帮教方案。检察官阿姨还告诉我们,检察机关在辖区各办事处设置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在社区建立了“家庭教育指导站”,我和妈妈可以随时去寻求帮助。
2023年12月8日,在“检察官+社工”的合力帮教下,我顺利通过了考察,被检察院宣告不起诉。过去的几个月里,妈妈也发生了变化,她不再出去打麻将,学会了听取我和爸爸的意见,家里开始充满欢声笑语,我感受到了家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