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检察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税种虽小,也不能少缴漏缴
· 辽宁检察机关对黄海燕决定逮捕
· 辽宁检察机关对袁泰刚决定逮捕
· 湖南省检察院对文春方决定逮捕
· 湖南省检察院对陈纪明决定逮捕
· “下沉问诊”化解乡间邻里纠纷
· 把成绩讲到位 把问题点透彻 把措施提具体 以高水平业务管理促进高质效履职办案
· 继续精耕细作 期待久久为功
· 以高质效履职办案服务保障“八八战略”走深走实
· 检察长讲授新年第一节专题党课
· 举办全省未检“十佳品牌”评选活动
· 拓展新领域公益诉讼服务高品质生活
· 发布2022年以来司法救助工作情况
· 建立“田长+检察长”制保护耕地资源
· 图片新闻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01月12日 上一期  下一期
税种虽小,也不能少缴漏缴
淮安经开:推动行政机关追缴扬尘税款逾千万元
管莹 许一欣 单向阳

  本报讯(记者管莹 通讯员许一欣 单向阳)“我们与环保部门建立了信息互通机制,还开展了扬尘税征收与追缴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了辖区扬尘税等环保税的收缴工作。”近日,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回访的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下称“淮安经开区检察院”)检察官说。

  2023年6月,淮安经开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环境污染领域公益诉讼案时发现,涉案排污企业未依法缴纳扬尘税,且该情形在辖区较为普遍。检察官在走访调查中得知,生产经营性企业对该新型税种政策不够了解,主动申报、缴纳的企业较少,而环保、税务部门之间对税收协征、协助等方面存在争议,未能及时催报催缴。

  对此,淮安经开区检察院迅速成立公益诉讼办案组,对辖区多个企业进行核查,并从有关部门调取资料,发现辖区12家企业涉嫌少缴、漏缴扬尘税等环保税,于是依职权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该院从环保部门调取了因环境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名单、排污登记许可企业明细等数据,从税务部门调取了近年来扬尘税等环保税纳税数据,经综合比对,筛查出未缴纳扬尘税等环保税线索80余条。

  为促进行政机关紧密配合,2023年7月,淮安经开区检察院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参与。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对扬尘税等环保税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深入讲解,同时现场确认行政机关对此应履行的法定职责。经听证讨论,由环保部门向税务部门提供三年来企业排污许可登记表、企业超标排污行政处罚、排污当量值等明细,双方就税收征收签订了书面协作机制。

  为确保漏征的扬尘税等环保税及时足额追缴到位,淮安经开区检察院向税务、环保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核查并追缴12家排污超标企业漏缴的税款,对辖区企业三年来是否少缴、漏缴扬尘税等环保税进行全面排查,并开展相关追缴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税务、环保部门建立了扬尘税等环保税征收协助机制,并开展扬尘税征收与追缴专项行动。截至目前,税务部门已追缴扬尘税税款1100余万元。

  ◤普法小贴士◢

  什么是扬尘税

  扬尘税全称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扬尘是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主要是在建筑、市政、拆迁、交通、水利工程施工活动中)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粉尘的总称。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施行,规定纳税人需对其向环境直接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进行申报和缴纳环保税。

  谁是扬尘税的纳税义务人

  直接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