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人民检察院要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当前,检察机关已把典型案例培育作为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提升检察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从理念、制度、路径出发培育典型案例,以更优检察履职打造更优检察案例,带动实现全院整体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三项”制度,强化精品案例意识。强化理念引领,实现从办好案向将案件办成典型案例、办成指导性案例转变。坚持常态化学习研究制度,把学习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作为日常功课,学研结合开展主题研讨交流,推动案例意识入脑入心。坚持常态化转化应用制度,健全落实案例援引制度,把案例检索融入日常办案,引导检察官养成适用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的自觉性。坚持常态化表彰激励制度,发挥评价、考核作用,将典型案例工作纳入检察业务绩效考评,激励检察官积极办理、撰写典型案例,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激发案例培育的内生动力。
聚焦“三个”环节,夯实案例培育基础。聚焦“富矿区”,以党委、政府关注,社会各界关心和人民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和检察重点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化检察履职办案,提升对案例素材的捕捉能力。聚焦办案质量关,更新办案质量理念,不断提升保障力度和监督深度,提升办案质效。聚焦提升关,持续跟踪办案成效,对工作亮点、成效及法律适用疑难、困惑,及时总结研究,强化对办案经验和典型案例要素的提炼。
强化“三种”路径,提升案例培育成效。强化全院“一盘棋”,一体推进案例培育,检察长把典型案例培育列为“一把手工程”,专题研究部署;坚持融合履职,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人员协作,凝聚检察合力;成立案例培育专班,进行台账式管理,全过程跟进和指导案例培育。强化内外联动协作,形成案例培育合力,坚持闭环管理,完善优秀案例筛选推广机制,压实案例承办人、业务部门、分管检察长的编写、报送、审核责任,确保报送案例的质量。强化案例规律研究,提升案例编写能力,倡导“精心、精细、精致”的文稿写作标准,确保案例编写能够客观反映办案过程,并突出案例的独特性、法律适用的疑难复杂性以及检察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