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声明
本人张晓龙,因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的(2023)闽0102刑初512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中,所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本人已深刻认识到错误,对此诚恳地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保证在今后守法,不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事情。特此道歉。
致歉人:张晓龙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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