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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高质效办案加强荒漠化防治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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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强化“检察+”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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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服务“三北”生态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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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凝聚荒漠化防治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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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坚持“三高”助推荒漠化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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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筑牢北疆万里绿色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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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以系统观念保障巩固防沙治沙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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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因地施策统筹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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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将沙化防治纳入整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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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州:“三不放”督促石漠化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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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探索跨区划生态保护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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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守住前沿阵地遏制风沙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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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海:建章立制守护生态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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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主动参与维护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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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大力保护生态环境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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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兵团: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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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立案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73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1393件,民事公益诉讼343件。 一是森林保护有力。新疆检察机关通过办案,督促挽回被毁损国有林地8.44万亩、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2.58万亩。二是草原保护得力。新疆检察机关督促各方主体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通过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督促恢复被非法开垦和占用的草原超过6万亩。三是耕地保护发力。新疆检察机关部署“防治农田白色污染”专项监督活动,针对农田废弃薄膜处理不当、秸秆焚烧等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保护被污染土壤66.38万亩,督促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1988.5亩。四是水资源保护给力。新疆检察机关把整治黑臭水体、水源地保护、水资源费收缴、河湖安全、湿地保护作为监督重点,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71处、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32万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9400余亩。五是野生动物保护聚力。新疆检察机关部署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对内加强与刑事检察部门衔接协作,对外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办理各类野生动物保护案件27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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