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南省屯昌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党员干警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初心、勇担使命,稳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
  全面提升政治能力
  屯昌县检察院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四学”,即“主题党日同步学”“现场教育感悟学”“营造气氛广泛学”“一把手上党课引导学”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深党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热潮,利用各支部支委会、党员大会,反复学习,积极讨论,确保党的理论入脑入心。积极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和各项基层党务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今年以来,该院共参观红色基地4次,院各级党组织书记上党课10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3次,组织了党史知识竞赛、红歌赛、“青年干警讲党史”等系列活动。
  全面抓好队伍建设
  屯昌县检察院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大业务培训力度,2022年参加上级组织各类培训30余人次,网络培训300余人次。该院荣获省、县级以上集体表彰6个,个人表彰奖励37人次,其中获评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2021年度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该院按照“设置科学化、工作制度化、阵地标准化、活动常态化”的工作思路,完善党组织班子队伍建设。2022年,该院补选了院机关党委出缺的组织委员,顺利完成第一、第二及退休党支部换届工作,充实了党组织力量。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屯昌县检察院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主动服务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专项监督,实现对“两委”候选人筛查全覆盖,选派19名干警帮扶包点村脱贫户、监测户和低保户49户249人。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工作7次,组织排查287户1290人,入户走访400余次。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可能因案致贫或因案返贫群众开展司法救助,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11人。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屯昌县检察院始终把检察权置于人大、政协、群众和社会舆论的广泛监督之下,制定《关于加强新时期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代表委员、群众联络工作,积极邀请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听证会、观摩庭审等活动,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制定《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和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修改《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如实记录报告“三个规定”事项39人次,开展提醒谈话45人次。
  筑牢纪律防线
  屯昌县检察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常态化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重大节日发布廉洁微信短信提醒,逢会必提作风纪律,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今年上半年,该院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如实记录报告过问插手干预检察办案等事项13人(次),谈话提醒17人(次)。
  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
  屯昌县检察院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开展业务培训、政治轮训、能力提升等活动,确保干警常学常新、常悟常进。今年上半年,该院获评2022年度“海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1名干警荣获“海南省禁毒三年大会战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名干警获2019—2022年度海南省维稳安保先进个人;2份业务数据分析报告被省院评为优秀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报告,1名干警被评为优秀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人员。
  (谢梦萍 石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