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随缘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丹东市焕达拆除服务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白福海:本院受理原告郑炳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603民初33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经本院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预交上诉费,若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不交上诉费,则视为自动放弃上诉权。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宋海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与被告宋海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603民初38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上诉权。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孙福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与被告孙福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603民初38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上诉权。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王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与被告王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603民初38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上诉权。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蒋须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与被告蒋须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603民初39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上诉权。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韩森林:本院受理韩坤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蔡炉峰:本院受理卞金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郑清荣:本院受理陈清水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施宝泉、漳州市闽冠工贸有限公司、何传义、魏小娜:本院受理林建军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第三人施宝泉、胡美美、漳州市闽冠工贸有限公司、何传义、魏小娜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江玲玲:本院受理王立兰与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602民初8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魏伟:本院受理高智接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
马彩宏:本院受理牛香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1048号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寿春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南京繁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市鑫格尔玻璃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289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3楼308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厦门欣鹭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刘海京、刘宁鹭:本院受理漳州市宇达工贸有限公司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程龙军:本院受理黄士传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1797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寿春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刘文广:本院受理范支福诉你、孙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838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寿春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谷业江:本院受理吴勇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23民初22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南安市省新林文华灯具店、刘旭峰:本院受理林坤福与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林文龙、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林继钦、深圳市萱旗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洪阿丽、林秋原、漳州市利佳环球贸易有限公司、徐毅、徐海泉、徐佳静:本院受理漳州市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相关证据及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巷口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佘庆松:本院受理吴碧如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602民初8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漳州芗城凯晨门诊部、吴启胜、廖宗勇、刘选容、黄建英:本院受理许孟君与你们、朱升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林雪梅、王有国:本院受理漳州瑞武工贸有限公司与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尹松高、尹丽:本院受理(2023)云0325民初1355号原告富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上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6月26日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
范丽伟:本院受理原告姜守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603民初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经本院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孙书科:本院受理原告司艳柱与被告孙书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603民初37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上诉权。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周遗、张晓敏:本会受理申请人桂林希宇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们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2022)桂仲案字第536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桂林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桂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送达地址及方式确认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依据本会规则,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如你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一名仲裁员并与申请人就首席仲裁员人选达成一致意见,则本会主任指定邓君为首席仲裁员,樊小建为仲裁员,与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卿艳瑛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并定于2023年7月11日15时在本会仲裁一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桂林仲裁委员会
郭媛:本会受理申请人桂林希宇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2022)桂仲案字第537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桂林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桂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送达地址及方式确认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依据本会规则,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如你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一名仲裁员并与申请人就首席仲裁员人选达成一致意见,则本会主任指定邓君为首席仲裁员,樊小建为仲裁员,与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卿艳瑛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并定于2023年7月11日15时30分在本会仲裁一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桂林仲裁委员会
朱小宝:本会受理申请人桂林希宇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2022)桂仲案字第538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桂林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桂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送达地址及方式确认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依据本会规则,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如你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一名仲裁员并与申请人就首席仲裁员人选达成一致意见,则本会主任指定邓君为首席仲裁员,樊小建为仲裁员,与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卿艳瑛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并定于2023年7月11日16时在本会仲裁一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桂林仲裁委员会
石树政、李雪艳:本会受理申请人桂林希宇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们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2023)桂仲案字第161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桂林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桂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送达地址及方式确认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依据本会规则,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如你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申请人共同选定仲裁员,也未与申请人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则本会主任指定邓君为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审理本案,并定于2023年7月11日16时30分在本会仲裁一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桂林仲裁委员会
李琼:本会受理申请人桂林希宇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们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2023)桂仲案字第162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桂林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桂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送达地址及方式确认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依据本会规则,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如你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申请人共同选定仲裁员,也未与申请人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则本会主任指定邓君为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审理本案,并定于2023年7月11日17时在本会仲裁一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桂林仲裁委员会
胡嘉文、冯献焕:本会受理申请人桂林希宇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们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2023)桂仲案字第163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桂林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桂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送达地址及方式确认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依据本会规则,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如你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申请人共同选定仲裁员,也未与申请人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则本会主任指定邓君为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审理本案,并定于2023年7月11日17时30分在本会仲裁一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桂林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