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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9 上一期   下一期
春雨中的特殊庭审
本报全媒体记者 史隽 通讯员 胡静

  图为庭审现场。

  “我认罪,真的很后悔去捕捉那些野生画眉鸟。”近日,在蒙蒙春雨中,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浙江永嘉楠溪江生态警务联勤站举行。这里层峦叠翠,山环水绕,是野生动物的天然乐园。

  杨某在永嘉务工时,偶然接触到斗鸟活动。他明知画眉鸟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却觉得“养一两只没事”,在利益驱使下,从2025年4月开始频繁穿梭于山野间,用音响播放画眉鸟鸣叫声设下“声诱陷阱”,先后34次猎捕野生画眉鸟30余只。被捕的画眉鸟或被用于斗鸟博彩,或被通过网络出售,还有的被放生。2025年11月,公安机关在杨某的出租屋内查获10只画眉鸟,经鉴定均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总价值达5万元。

  “杨某非法猎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画眉鸟,不仅严重威胁野生动物的生存,更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庭审现场,永嘉县检察院检察官宣读起诉书。

  庭审间隙,检察官化身法治宣传员,结合现场悬挂的珍禽照片,向旁听人员展开普法宣讲:“大家熟悉的苍鹭、白鹭,都是国家重点保护或‘三有’保护动物,猎捕、伤害它们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村民们纷纷围拢过来,看着检察官手中的宣传册,还拿出手机记录要点。最终,法院当庭宣判,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以前只觉得山里的鸟儿好看、叫声好听,根本没想到随意捕捉会犯法。今天长了不少知识,我也会告诉其他人要好好守护楠溪江的一草一木、一鸟一兽。”村民老李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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