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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4月14日电(全媒体记者崔晓丽)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云南省临沧市委原一级巡视员尚东红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持有弹药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临沧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检察院交办,由临沧市检察院依法向临沧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尚东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临沧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尚东红利用担任临沧市镇康县县长、临翔区委书记、临沧市委一级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利用担任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副县长、镇康县县长、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书记、临沧市副市长、临翔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弹药,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持有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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