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军:本院受理王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内0622民初121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小额诉讼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口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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