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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31日电(全媒体记者崔晓丽)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蒙辽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郝玉涛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辽市检察院依法向通辽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郝玉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通辽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郝玉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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