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张立)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今天下午参加了高检院纪检组、监察局举行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交流会,听取了五位同志的发言。他强调,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是整个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中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发挥好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工作。中央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莫文秀主持交流会。
曹建明对高检院纪检组、监察局的主题实践活动予以肯定。他说,纪检组、监察局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把“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与“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两个主题实践活动同步推进、共同提高,确保了学习实践活动起好步、开好头,为分析检查阶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曹建明表示,纪检监察部门专司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之责,担负着教育、监督、查处、保护四项职能,纪检监察工作承担着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任务。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央的指示精神,把落实中央的重大工作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和高检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促进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发展上来,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系统得到不折不扣的坚决落实。
曹建明强调,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监督者必须受监督原则,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发生腐败行为的思想根源和犯罪心理的分析与研究,善于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警示干部,真正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功能;要对形势和任务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找准、认清工作中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环节和不足,通过查办案件发现体制和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发挥查办案件在完善制度方面的功能;要根据一些单位和部门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现象,从中发现党风检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查找检察权运行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有效防治的对策和建议,不断改进监督工作,发挥查办案件在强化监督方面的功能。
曹建明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把以人为本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在全部反腐倡廉工作中,教育是基础,要把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第一道防线,注重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成果运用到反腐倡廉教育之中,建立起具有检察特色的廉政教育常态机制和检察干警违纪违法预防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按工作要求抓好相应的配套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具有检察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工作格局。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监督是关键。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更要自觉地接受监督。要强化对重点执法岗位、重点执法环节、重点执法人员的监督,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运行。
曹建明表示,作为法律监督者的监督者,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抓好自身建设。高检院纪检组、监察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带头抓好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做出表率。
莫文秀表示,曹建明检察长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对做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和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对纪检监察部门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了具体的思路和方向。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曹建明检察长的要求,统一思想,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上水平,为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工作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