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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08年11月15日 星期
战略思维科学谋篇
赵志刚 郭清君

    ———专访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

    敬大力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1958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1985年1月至1999年4月任高检院研究室干部、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副处长、处长、副主任;1999年4月至2000年8月任高检院反贪总局副局长;2000年8月至2006年1月任高检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04年2月至2005年12月,挂职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2006年1月至今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敬大力是一位上网十几年的老“网虫”。 

    “做群众工作,我们面对着现实和虚拟两个社会,我们对现实社会的管理是有丰富经验的,但我们对互联网这个虚拟社会的了解还不够深刻。虚拟社会是现实世界的反映,网上产生的观点,经过放大、发酵,会冲击现实社会,给工作造成很大被动,因此要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必须高度重视网络民意。” 

    敬大力说,湖北检察机关已经搭建一个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平台,这个平台的最大特点就是充分应用WEB2.0的互动特性,通过检察长信箱、受理中心、网上接待等功能与民众互动,成为社会各界与检察机关联系的便捷平台。 

    把最新的网络技术应用于检察实践并发挥积极作用,是敬大力宏观战略思维的一个表征。

    清晰的大局观

    “检察工作如果不能按照大局的要求来谋划、来推动,就不能把握正确发展方向,就不能符合党和人民的要求,就不能正确有效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也就谈不上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敬大力的大局观如此清晰。在前不久举办的该省检察长“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研讨班上,敬大力反复告诫大家,要培养战略思维,就是要有大局意识和长远观点,“不要犯战术上胜利、战略上失败,局部成功、全局失利,暂时得意、长远为害的错误”。 

    敬大力履新之初的2006年年初,湖北省委提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走在中西部前列、努力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的奋斗目标。 

    “一定要把检察工作融入大局,在大局中思考和谋划检察工作。”在他的直接主持下,召开了“武汉城市圈8十1”检察院检察长座谈会,要求建立更紧密的检务协作,搞好服务工作,并先后召开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为金融改革与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等系列座谈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意见》,提出20条具体措施,得到了省委和高检院主要领导的肯定。 

    “我们的专项工作,比如查办新农村领域、环保系统、司法系统等职务犯罪案件,都是围绕大局来做的。”敬大力介绍说。 

    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后,湖北省检察院根据新的形势、新的情况,提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的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鲜明地提出了在检察工作中坚持“高举旗帜、科学发展、服务大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等五个方面的重要原则,使检察工作发展思路和决策做到“六个符合”,即符合法律、符合规律、符合大局、符合民意、符合理念、符合实际,更好地指导和推动检察事业向前发展。 

    思路清、方向明,使得主动服务大局与履行检察职能互相促进、相得益彰,湖北省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把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服务大局的最基本最有效的途径和手段,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诉

    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方面都呈现出新力度、新气象。今年9月,湖北省检察院就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正执法情况向该省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受到充分肯定。

    “调研情结”,务实作风

    从读书时代开始,毛主席的那句“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就对敬大力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因此,从27岁进入高检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开始,“调研开路”就成为他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的根本方法。此后虽然工作岗位几经变动,但这一根本方法却始终坚持,并不断深入和完善。 

    “任何工作都是在不断适应新要求、迎接新挑战、破解新难题中前进的,检察工作也是如此”,敬大力说,把握新要求、认识新挑战、破解新难题,都需要冷静观察、仔细思考、沉下身子、掌握实情,从而发现工作规律,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敬大力曾从事法律政策研究14年,也曾主持高检院反贪总局工作,后来又担任高检院职务犯罪预防厅首任厅长,无论是司法解释、立法研究工作,还是推进反贪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以至于确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社会化、规范化、专业化和法治化建设的工作思路,都离不开大量的调查研究。 

    “两年多来,湖北省检察院几项重大工作部署的出台都建立在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基础上”,敬大力告诉记者,2006年以来,围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主题,该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求省院领导率先垂范,每人每年在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两个月;每人定点联系2个至3个基层院,解剖基层,掌握实情;结合下级院向省院报告工作制度的推行,每年两次就分管的工作对下级院进行“点对点”的评议;每年就分管的工作撰写理论文章至少2篇……从而真正做到吃透“下情”,掌握规律,促进工作。 

    深入调查研究的结果,是一系列打基础、管长远,促进科学发展的举措的出台:2006年9月至11月,根据敬大力的要求,湖北省检察院组织各市州分院就检察机关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开展

    调研,并派出专门调研组,先后到20余个市县级检察院,进行了专题调研,着重了解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收集到社会治安、干部腐败、司法与行政执法公平公正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十个方面的解决措施。 

    2007年初,在近一年时间深入调研和分类梳理的基础上,湖北省检察院提交的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的全省检察队伍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引起了湖北省委、高检院的高度重视,有关主要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指示。在此基础上,同年秋,以大力推进思想政治、领导班子、纪律作风、素质能力、队伍管理机制、检察文化建设“六项工程”为核心的《关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出台,就目前的落实情况表明,“六项工程”有力地促进了队伍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的提高。 

    湖北省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出台,同样是“身子沉下去”的结果。湖北省检察院与该省财政厅联合,对全省县级院三年公用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普查和重点调研抽查,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最终促使了《保障标准》的出台。目前该省已有60个基层院落实了保障标准,124个检察院联入检察专线网,科技装备建设不断加强,科技应用水平逐步提高。“两房”建设顺利推进,已有90%的检察院完成建设任务。装备建设投入加大,办公、办案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如何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形成监督合力,是敬大力近两年来关注的重点,也是他调查研究的重点。 

    从平原到山区,从富裕县到贫困县,从条件好的院到条件最差的院,两年多的时间里,他的足迹遍布湖北各地。每到一地,他都反复强调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三个硬道理”(即在全部检察工作中,检察事业发展是硬道理,执法办案和加强法律监督是硬道理,业务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是硬道理),促进检察工作自身科学发展。 

    在了解和掌握大量翔实资料、数据的基础上,通过湖北省检察院指导、基层试点、党组反复研究,2007年以来,在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下的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在该省检察机关实行,法律监督调查

    等七项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持续整合检察资源,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仅今年以来,在建立健全法律监督调查制度方面,制定了实施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调查办法、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调查办法,规范了对诉讼活动违法问题的监督调查,增强了发现、核实和纠正违法问题的有效性。 

    为了实现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去年12月,湖北省检察院成立检察发展研究中心,聘请来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全省检察机关的数十名理论和实务工作者为中心兼职研究员,吸纳专家学者为检察工作发展献计献策,打造出推动检察理论与应用调查、研究成果转化的新型平台。 

    “调查研究是集思广益、统一思想的过程,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过程,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认可,才有生命力”,敬大力如是说。

    业务娴熟,开拓创新

    采访中,敬大力反复强调践行科学发展观需要大力倡导开拓创新的精神。他说:“始终保持积极进取和开拓创新的精神是分不开的,这一点对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尤其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着一个地区检察机关的队伍面貌和工作热情。” 

    敬大力认为,当前检察事业处于在新起点上实现创新发展的新阶段,机遇十分难得,这就需要各级检察机关发扬“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坚持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坚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检察工作各个方面,大力推进观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努力建立健全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创新”二字成为近年来湖北省检察工作的一个主题词。着眼于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制约和保障性困扰,2006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以“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为龙头,先后加强了法律监督调查机制、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长效机制、科学考评和绩效管理机制、执法办案监督制约机制、职务犯罪初查工作机制、检察科技管理机制等工作机制建设。这些工作机制建设紧紧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加强自身执法监督制约两个方面来展开,成效明显。 

    如在探索推行法律监督调查机制方面,湖北省检察院先后出台了刑事立案与侦查活动监督调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调查办法。通过建立以发现、核实、纠正司法人员违法行为为核心内容的法律监督调查机制,配之以法律监督调查同职务犯罪的初查、立案侦查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既提高了法律监督工作水平,又使监督工作与办案工作相互促进,监督工作由软变硬,办案工作由浅入深。 

    再如为了强化执法规范化和执法公信力建设,湖北省检察院明确提出了“两长一本”的工作部署,即坚持长期治理、健全长效机制、落实治本措施,努力树立和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2006年,该院抓住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对规范执法冲击最大的主要问题,部署开展对受利益驱动违法违规办案、不文明办案、办案安全隐患等问题的“三个专项治理”。2007年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2008年又组织开展了“严肃法纪、严守规章、强化管理”专项教育整顿活动。 

    “开拓创新永无止境,践行科学发展观永无止境”,敬大力告诉记者,该省检察机关要通过学习、思考、实践,不断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把握,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有力措施,在新起点上推进全省检察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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